“废物,一群废物,小小的听风城,不过几万幸存者!”
“居然一个多月都迟迟攻不下来,我留你们有何用?!”
澜湾基地,办公室。
李成峰将桌面上的东西扫了一地,却仍不解气,又一巴掌狠狠抽在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脸上。
男人的脸瞬间红肿半边,连忙低头认错。
“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听风城好像是早有准备一般,居然囤积了大量腐尸抵抗!
听风城中,肯定有人能够控制腐尸!”
“还有那些山民,一个个野蛮的不得了,出手根本没有章法!再加上他们生于山中,长在山中,那山里的地势他们熟悉无比,而我们的人并不习惯于山地作战。
还有听风城,它建立在窿山之巅,四周都是悬崖,易守难攻!他们占据了得天独厚的优势!
我……”
“闭嘴!”李成峰大吼。
“借口,都是无能的借口!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等着看我笑话,他们都在笑话我连一个小小的寨子都拿不下,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男人不敢再为自己辩驳。
男人名叫刘俊,原本只是九号城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异能者。
却在因缘际会之下认识了李成峰,从此才算是有了出头之日,一步步往上爬,成为李成峰手下的心腹。
李成峰是李家主的侄子,俗话说得好,一个侄子半个儿。
李家主对这个侄子也十分看重。
不然也不会将清理十万大山的工作交给李成峰,这是个肥差。
十万大山内资源无数,那些本地土着手中肯定有不少变异的奇花异草,而且这山里势力分散,一个寨子里人数虽多千百来人。
而且各个寨子之间的距离远,并不团结,如一盘散沙,逐个清除几乎没有什么难事。
李家主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想让李成峰来刷经验。
李家主疼爱李成峰,但是李家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并不是只有李成峰一人,他给的偏爱,都必须在明面上找到合理的理由。
办好了这次任务之后,李成峰就能名正言顺的升职。
所有人都以为十万大山不过是个小点心,谁也没想到,这居然是个难啃的骨头。
李成峰在遇到窿山之前一切顺利,那些大大小小的村寨要么望风而逃,要么投降,抵抗者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全部杀死。
可是当他清理的脚步踏足窿山地界之后,就开始止步不前。
整个窿山所有反抗人员加起来不到三万人,却比数十万人的基地还难啃下来。
眼下,他已经被挡在窿山之外一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