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巴芬说完自己的情况,丁继嗣却犯了难:
“如此说来,这威廉.巴芬也算是海盗,而且还犯了抢掠船只之罪,说起来是要法办的……可他们又是英国人,倒又有些麻烦。”
《大明律》对于外国人犯法,虽然有“化外人有犯,依律拟断”的规定。但实际处理涉外法律案件,朝鲜日本等地的人抓了也就抓了,但对欧洲人大明官员往往网开一面。
这是因为欧洲人和大明的生活习俗差距实在太大,一些欧洲人的日常行为都可能违反大明律?
就比如欧洲传教士没有道籍僧籍,满世界乱跑,首先就违反黄甲法,如果真完全按法律办,所有在大明境内的欧洲传教士全部得被抓。
但实际情况没人会这么处理。
而且此时大明士大夫对于欧洲人的确网开一面。
儒家文化圈一向有宽待远人的传统。
煌煌大明,士大夫阶层是很乐意向外方之人展现中华“礼仪文教”的。
一些涉及欧洲人的案件,不光是东林党,就是三党的成员也乐意帮欧洲人说话。
这种情况下,连丁继嗣都不敢轻易审判威廉.巴芬。
最好情况当然是放了。
可威廉.巴芬又实实在在纵船杀人,这么放掉,似乎也对自己的官声不好。
丁继嗣带来的刑名师爷,看出自己东家为难,连忙为他想借口:“东翁,学生以为此人并未犯罪。”
“哦?”丁继嗣道:“你说说看。”
“私掠证书虽是蛮夷行为,但是却合乎他英吉利的法律,他作为英吉利之人,以英吉利之法行事,自然不能说是犯了罪的。”
“至于海上杀人抢夺了檀香木。”
“威廉.巴芬也说不清他杀的是否我大明水手。”
“现在又没有苦主告到衙门。”
“说不定他所杀乃是日本或朝鲜人,实不应该以此一条,便认为他触犯大明律。”
“至于犯案之地,更是在海外,我大明律是否在彼处合用,又是说不清了。”
王文龙听的直皱眉。
丁继嗣和他的师爷一唱一和,就是想把这桩疑难案件往外推。
这在他看来完全是卖国行为。
现在德川家康正在锁国呢,哪家日本势力有本事去走夏威夷航线?威廉.巴芬杀的多半就是福建海主。
海上人家,翻覆于波浪是常事,男人死在外面,家里人哪知道是不是被抢劫杀害?
虽然没人报官,但被害的海商家里不知道多难过。
即使不出于为福建海商主持公道的想法。丁继嗣和他的师爷两人的做法也极为不妥。
这是将夏威夷海域的执法权直接拱手让人。
丁继嗣为官一任,过两年就走了,以后荷兰英国人却能拿出他这次判罚理所应当的表示:大明官府都说了,夏威夷海域并非大明律管辖范围。
这些海洋法系国家喜爱使用判例法,殖民史上就靠这一手坑了多少政权?
有这样的官员怎么能不给大明海外扩张留下一系列漏洞?
丁继嗣却觉得师爷给他设了极好的台阶。
笑道:“如此说来,这威廉.巴芬确实没有犯罪……”
“本官以为如此不妥!”
虽然请假了,但王文龙现在还是五品的礼部主事,他直接拿出官体反驳。
丁继嗣和那师爷两人都筹画好,就要丢牌子放人了,闻言都是愕然。
“建阳先生有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