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客厅里,察觉到身后传来动静的林嘉凡刚一回头,看到的就是卷毛男犹如一个破麻袋被丢进来的狼狈模样。
眼瞧着那人在顾涌着哼唧了两声后就开始躺在地板上装死,他也不在意。
示意罗婧瑶将门锁好后,他便拿着几张照片起身走到了卷毛男跟前,居高临下的讥讽道:“爱好摄影,是吧?”
“知不知道偷拍他人隐私是犯法的?”
“我没……我只是爱拍一些风景照罢了。”卷毛男兀自嘴硬。
对于他苍白无力的辩驳,林嘉凡是半个字儿都不信的:“你的意思是,在拍窗外风景的时候,无意间拍到了他人在家中生活的场景?”
“这张看起来可并不‘无意’。”
说着,他将其中一张照片甩在了卷毛男的身上。
罗婧瑶定睛一看,照片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尚处于青春期的少女,正趴在一张床上翘着脚玩着手机。
趁着林嘉凡和地上躺着的人对峙的功夫,她走到了沙发前,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背景墙上的异常。
白墙上面过于明显的分界线证明了这里曾经长时间悬挂过什么东西,怪不得方才林嘉凡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实在是这人心虚的厉害,掩藏罪证的手法也着实粗糙的可以。
估计是被他们突如其来的登门走访给吓到了,只能在匆忙之间扯下了墙上的照片布。
微微俯身,罗婧瑶粗略的扫过了那张黑布上散落着的照片,几乎在所有的照片里都能找到那名少女的身影。
或坐或卧、或哭或笑、穿着校服的、裹着浴巾的应有尽有。
她越看越心惊,拿起其中一张照片来到了阳台上,对照着照片中的角度确定了卷毛男偷拍的少女就住在对面那栋楼的301户。
也就是发现尸体的案发现场的楼上。
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罗婧瑶迅速的返回到了沙发前,干脆蜷缩在了那里,开始一张一张认认真真的看起了那些照片。
过了没多久,防盗门被人从外面敲响了,是检验科的人到了。
原本检验科的几人是要去案发现场进行痕迹复检的,没想到半路出了这档子破事儿,只能临时分了两个技术人员来了这边。
此时,已经将偷拍他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卷毛男早就被林嘉凡从地上拎了起来,耷拉着脑袋静静的坐在了餐厅里。
“待会儿辖区派出所的人就能过来,咱们把收集好的证据转给他们就行……”
这边,林嘉凡正叮嘱着检验科的两名同事什么,那边罗婧瑶却有了新发现。
“林警官,你看看这张照片!”她从地上爬了起来,将手中的照片递给了闻声回了头的男人。
林嘉凡垂眸,盯着那张照片良久。
不同于大多数照片的镜头都做过拉近、放大的处理,这张照片恰好把楼下201的窗户也囊括进了画面里。
主卧里,隐约可见两道人影。
但因为光线和照片分辨率的原因,很难认出那两道人影的真实身份。
“这张照片的原始底片在哪里?”林嘉凡伸出手在餐桌上敲了敲,等到卷毛男抬起头后,便将照片调转了过去。
皱着眉仔细的回想了一番,卷毛男这才颤颤巍巍的用手指了指次卧的方向。
检验科的人会意的上前推开了那扇门,顺利的从次卧床上的那台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所有偷拍照片的原始底片。
几经调整,二楼窗户里的两道身影终于逐渐变得清晰了起来。
但仅限于头部以下的部分,大抵是从上到下拍摄角度的缘故,两个人的脸深深的隐藏在了阴影之中,对此技术人员也表示无能为力。
“右侧这人的手……”罗婧瑶点了点电脑屏幕的某处:“倒是符合之前郭警官所说的,死者于文信的双手曾遭受过化学灼伤的特征。”
“左侧那人手腕上戴着的表看起来怪眼熟的。”负责修复照片的检验科同僚则是歪了歪头,不确定的嘀咕道:“早些时候从消防科移交过来的爆炸案的证物里,好像就有一块表和照片中的款式很相似。”
“牌子是一样的,这个款式不便宜的,要十几万了。”
罗婧瑶惊讶的扬了扬眉,小步的挪蹭到了林嘉凡的身边,压低了声音猜测着:“照片中的人该不会是候国安和于文信吧?”
众所周知,二人是水火不容的情敌关系,这么和谐的共处一室真的合理吗?
而且看着照片中他们身上的穿着和周围树木的翠绿程度,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大约是在夏天。
算起来最起码三个月以前了。
照片里两道身影是相对而站的,其中疑似于文信那人的手里还夹着一只点燃了香烟,从双方那颇为放松的肢体语言可以看出,两个人应该是在闲聊而非争吵。
林嘉凡沉吟了一会儿,随后转身出了这间卧室,三两步就回到了卷毛男的身边。
他先是和对方确认了一下照片的拍摄时间,和他们刚刚推测的大差不差,那张照片的确是诞生于三四个月前。
“对面二楼的住户你有什么印象吗?”林嘉凡又问。
卷毛男迟疑的摇了摇头:“二楼……平时那户好像没人住啊,我只记得他们家的窗帘常年都是落下的,只偶尔才会拉开。”
“倒是见过有几个人进进出出的,我真没怎么太注意过。”
思索了两秒,林嘉凡从手机中翻出了候国安和于文信的照片,递到了他的眼皮子底下:“觉得他们俩看起来眼熟吗?”
“哎哟……这……”卷毛男面露难色,抓耳挠腮的辨别了好半天,也没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复。
“就算我平时没事儿就盯着对面那栋楼看,但我看的也不是二楼啊!那几个人长什么样,我是真不清楚!”他自暴自弃的一摊手,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在。
“但照片中这俩人我确实是认识,这个是小区外面江城辣炒店的老板,我经常去他们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