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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0(1 / 2)

私生子这事儿,是小寇自己的猜测,毕竟他没病没残,又是个男孩,按道理说,父母实在没必要把他扔掉——除非他是个不名誉的产物。

小寇自会走路,就跟着收旧货的叔叔走街串巷,收购废品,叔叔推着自行车在前面走,车上驮着旧报纸破脸盆,小寇歪歪趄趄跟在后面,身上穿着捡来的旧毛衣,手上牵着一串捡来的五颜六色的空饮料瓶,那既是他的玩具,也是他的营生——四个饮料瓶可以换一毛钱。

小寇的叔叔是个丑陋的男人,容貌丑陋,而且嘴笨,有时候说不过伶牙俐齿的“顾客”,往往六毛钱的旧报纸,他会给人家七毛。

但是这种憋屈的遭遇,自打小寇懂事后就变少了,这男孩天生的伶牙俐齿,心眼多,嘴又甜,模样可爱招人喜欢,往往有说有笑的就把废品拿回来了,再一看,手心攥着两个镍币:他糊弄了顾客,少给了钱。

第一次发现,叔叔狠狠打了他一顿,他说,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小寇做事不地道。即便挨了打,小寇却依然不改这毛病,顶多学聪明点儿,背着他叔叔,把省下的钱藏在里面衣服的口袋里。

这钱攒来攒去,攒够了一年,到年底,小寇跑去劳保用品店,给他叔叔买了一双厚实的军绿色夹层保暖手套。

他叔叔拿着这手套,感动得泪花盈眶,那时候小寇刚刚念小学。

小寇的叔叔一直没结婚,一来穷,二来貌丑,三来还有小寇这么个油瓶,所以没有姑娘愿意嫁他。

直到四十岁那年,终于有个离异的女人看上了他。

养父有了妻子的那一整年,成了小寇的地狱。

那个被小寇称之为“婶婶”的女人,既胖且丑,更要命的是性情恶毒,视小寇为眼中钉,想方设法作践他,不是有意无意的给剩饭他吃,就是诬赖他偷自己的钱,小寇要分辩,她一个耳光抽过来,指头上还带着刚才啃猪蹄没擦干净的油,打得小寇又疼又恶心。

小寇的叔叔看不过去,忍不住和妻子吵,妻子张口就骂他蠢,说他拿钱填补别人家的孩子。夫妻关系从蜜月期就不好。

小寇叔叔的婚姻,不到一年就宣告结束,那个胖女人跑了,她卷走了丈夫全部的钱财,而那笔钱是小寇的叔叔打算开收购站的本金。

妻子跑了,小寇的叔叔也彻底死了心,他把小寇找到身边来,摸着他的头和他说,往后,自己再不找了。

“就咱爷俩过吧。”他说着,语气充满辛酸,却又带着如释重负的味道,因为他再也不用忍气吞声,看着孩子受媳妇的欺负了。

后来小寇长大了,他和别人解释自己的性向时,总是开玩笑说,他唯一曾经真正亲密相处的女人,用啃了猪蹄没擦手的大肉巴掌打他的脸。第一印象养成,他对女人实在没法产生好感。

店里谁都知道,小寇最孝敬他叔叔,每个月的收入固定要攒起来一部分,这部分就是往后用来给叔叔养老的。而且他总笑说,等到年纪再长些,酒童这份职业干不下去了,他就回他叔叔的收购站,接他叔叔的班,继续收废品的生涯。

岳龄就说他,傻不傻呀,到时候找了伴儿,谁乐意跟着你回收购站?小寇却掀了掀眼皮说:“谁说我要找伴儿了?”

小寇一直没男友,偶尔有上床的“炮/友”,但他不和人同居,更别提结婚。也曾有客人真心喜欢他,想将俩人的关系固定下来,也被小寇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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