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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1 / 2)

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

了正义而得不到酬报,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

难的后面,是上帝无限的仁慈。

——辛格

世界是一座巨大的屠场,一个庞大的地狱。世界上有这么许多苦

难,唯一的补偿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小小的悬念。

——辛格

一九零四年七月十四日,当时在沙俄统治下的波兰拉齐米恩,离华沙东北约摸十五英里,一个贫穷的犹太人家庭里生下了一个小男孩。他就是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犹太教的拉比,属于狂热的哈西德派。他四岁时,全家迁往华沙。他父亲在这座城市的犹太区的会堂里主持一个圣坛。他外祖父在波兰东部的卢布林省的一个小城比尔戈雷当拉比。辛格在那里的犹太小镇上住过三四年。他还在培养拉比的经院里攻读过。所以他对犹太教的经典和宗教仪式、犹太民族的风俗习惯、华沙的犹太区和外省的犹太小镇的风光从小就非常熟悉。这一切后来在他的作品中一再出现,成为他作品的特色之一。

他父亲希望他将来当一个拉比。但是比他大十一岁的哥哥,著名的意第绪语小说家,伊斯雷尔约瑟夫辛格对他的一生起了决定性的影响。当时他的父亲和哥哥经常在家里辩论。伊斯雷尔振振有词地质问:“有什么真凭实据可以证明全能的上帝在西奈山上向摩西显灵过?基督徒有他们的经典,伊斯兰教徒也有他们的经典;如果我们说他们的经典靠不住,那么我们怎么知道我们自己的是靠得住呢?”他还说:“住在犹太小镇上的那些居民是多么贫困。他们除了犹太教法典以外,什么也不学习。整个世界都在进步,而犹太人仍然在中世纪。”每一次辩论,艾萨克这个小孩子待在一旁,默不作声,但是他哥哥的这些话却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里。每一次辩论,他们的父亲最后总是高声喊叫,大骂伊斯雷尔不信宗教,是个邪恶的人。艾萨克认为,他父亲的辱骂正好证明他理屈辞穷。

艾萨克终于勇敢地违背他父亲的意志,脱下了犹太人穿的有穗子的斜纹布上衣,剃去了鬓脚,不去当拉比,而是走进了华沙的犹太人的文学界。十五岁,他开始用希伯来语写作,但是后来他把这些少年时期的作品全部毁弃。十七岁,他开始用意第绪语写作;两年后,他为一个意第绪语文学刊物当校对。在华沙,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在此期间,发表了长篇小说撒旦在戈雷,还把托马斯曼的魔山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等作品译成意第绪语。

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对犹太人来说,波兰的天空已经密布着乌云。一场浩劫正在阴森森地逼近。不少波兰军官已经变成排犹主义分子。报纸,甚至半官方的波兰报都对犹太民族冷嘲热讽。纳粹党的头子经常到波兰来打猎,同华沙政治界的一些头面人物会谈。波兰已经有了一个法西斯政党——纳粹党的前身。艾萨克预见到一旦希特勒的部队开进华沙,犹太人不可避免地会落入悲惨的境遇。再说,当时意第绪语出版业普遍陷入不景气。艾萨克工作的那家杂志社也摇摇欲坠。整个情况朝不保夕。他在华沙连糊口也感到困难。

一九三五年,他哥哥伊斯雷尔从美国给他寄来一份宣誓书。他凭着这份宣誓书申请到一张去美国的旅游签证,就兴高采烈地启程赴美了,因为定居签证有限额,需要等上几年才能到手。谁知他居住在纽约以后,却感到非常困惑和沮丧。原来犹太人在波兰尽管遭受歧视和迫害,仍然有他们的根。他们在那个环境里居住了六七百年,在那里建立了自己的会堂,讲自己的语言——意第绪语,有他们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纽约,辛格充满了身处异域的感觉。当时,他对英语一无所知,虽然懂得希伯来语、波兰语和一点德语,但是他运用得最熟练的是意第绪语,而在美国讲意第绪语的圈子却非常狭窄。除了在意第绪语的犹太前进日报上发表了他随身带到美国来的几个故事以外,从一九三五年到一九四五年,他足足有十年鼓不起热情来从事文学创作,因此也没有一篇文学作品问世。他靠为犹太前进日报写一些特写、评论和军事评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之类的文章维持生活。他仍然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住在寒酸的供应家具的小公寓里,吃的是小饭馆里简陋的饭菜。一九四零年,他同阿尔玛结婚。他的妻子婚后不得不仍然去做店员,挣钱贴补家用。一九四三年,他入美国籍。

一九四五年,他开始用意第绪语创作莫斯卡特一家,全文在犹太前进日报上连载了三年。从此以后,凡是他写的长篇小说,都先在犹太前进日报上连载。他说:“一个艺术家,像一匹马,需要鞭策。我已经习惯于每星期交出一些篇章,这已经成为我的第二天性了。”他一直坚持用意第绪语写作。作品由他的亲友译成英语,经他润色后出版。他改动得多的就算是合译。一九七九年起,他开始独自翻译自己的作品。

意第绪语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有一千一百万犹太人使用;眼下,大约只有四百万人在使用,而且使用的人一年比一年少。这是一种将要死亡的语言。辛格为什么偏偏挑中这种语言写作呢?据他自己说,他“喜欢写鬼故事,而任何语言都比不上一种将要死亡的语言对鬼更适合了。语言越是接近死亡,鬼就越显得生动”这当然是作者的偏颇之言。原来对犹太人来说,希伯来语是虔诚的语言;意第绪语却是街头语言,词汇丰富,生活气息浓厚。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事实上,只有运用意第绪语,辛格才能够得心应手地创造出他的独特的风格。欧文豪就明确地指出过:“任何译文,甚至索尔贝娄翻译的那篇傻瓜吉姆佩尔,都不能表达出辛格的意第绪语原著中丰富的成语和活泼的句法。辛格舍弃了意第绪语文学中好用格言警句的倾向,撇开了意第绪语文学中所谓‘犹太小镇节奏’的从容不迫的流畅笔调,发展了一种既迅疾又凝炼、既简洁又雄浑的文体。他的句法简短而突兀;他的节奏曲折、紧张、急促。”看了上面这段引文,我们就不难理解,辛格搁笔十年后重理旧业时仍然采用意第绪语的原因了。

三十多年来,他写出了八部长篇小说、七部短篇小说集、两个剧本、三部回忆录、十一部儿童故事集,一共三十多部著作。虽然今年已经七十五岁,他仍然没有放下笔。他是一位多产作家,但是绝不粗制滥造。恰恰相反,他的创作态度非常严肃。他曾经概括地指出,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够写作:

一、首先,他得有意图,有情绪,然后需要情节——像亚里斯多德所说的那样,一个有开头、中部和结尾的故事。他认为故事就是有悬念的情节,因为生活中也是这样充满了悬念的。

二、他必须要有激情写这个故事。他有时候有很好的情节,但是缺乏写故事的激情。遇到这样的情况,他绝不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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