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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全面收服,交付于谦!(2 / 2)

她眼睛里充满了爱慕,喃喃道:“原来传闻中的国师大人这么帅气年轻,我还以为是个老头子呢对待夫人也是极好可惜我没有这个福分.”

接下来,李逍又去了各种店铺疯狂撒金。

所到之处,无论是富贵夫人还是妙龄少女都投去爱慕的眼光,而李逍对于这种爱慕之意都置之不理,当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首饰不错,比北方的设计更为精致漂亮,买!

除了这几样,全包了。

这胭脂水粉不错,也不懂好不好,反正贵。

买!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买买买!

虽然李逍的系统中有许多护肤品,化妆品不过那些都是现代化的产品,里面有很多科技与狠活儿。

反倒是这些天然化妆品保养品,十分的健康。

除了贵.

不过,我李逍在乎钱吗?

买买买!

其实,在买买买的过程中,李逍还观察现在南京城的市场变化,这才是主要目的。

遇到一些问题,就会立刻纠正。

比如,李逍就发现了一家店铺,红花油的价格很高。

红花油这样的药物,对跌打损伤非常有效,但是之前价格很贵,是从北平偷偷运过来的。

售价是一两银子一瓶。

按照道理,现在代理权进入了南京,价格应该降到一钱银子一瓶。

显然是商人们集体抬价,提高利润。

这就是牟取暴利。

一查之下,果然发现如此,李逍立马就喊朱高燧处理此事,很快事情就得到了处理,过了几天,红花油的价格就成了一钱银子,百姓们都消费的起的价格。

除了在南京城里面纠察,李逍还去了各地的舍区巡视工作,指导工作。

每个舍区都要走一趟,干的好的舍区,李逍会将舍区长的名字记下来,干的差的,则会进行专业性的指导。

国师做到这个程度,也算是没谁了。

就这样,李逍又在北平多待了一个月。

随着李逍的梳理下,南京已经朝着北平的方向发展了,大方向不变,剩下的就是时间。

各地舍区的村企业也开始运作了,养鸡养鸭养鱼之类的都搞起来了,想必要不了多久,南京的百姓们也能天天吃上荤腥。

而与此同时。

麒麟山脉的化肥厂也开始修建起来。

这天李逍抽时间来到了汤家村,扶着这边的于谦,则是立马迎接,给李逍介绍工作的进度。

两人就在山下漫步。

“国师大人,化肥厂一切顺利。”

“于谦,我没看错你,这么大的事情,你能安稳做好落地,这块最难啃的骨头也被你啃下来了。”

面对李逍的夸赞,于谦也很是谦虚,“国师过誉了,若不是国师主持的大局,这块骨头于谦就是啃一辈子,都啃不动。”

这倒是实话,没有李逍做的那些事情,于谦觉得自己在汤家村肯定是寸步难行。

而现在,舍区已经完全掌握了下面的管理权限,还有所有土地归属了朝廷,一切就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前段时间汤家不满,于谦安排了化肥运输的生意给他们,他们也渐渐地能够接受了。

他们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只要想着自己没有化肥的制造技术,即便守着金山银山也没用,也就释怀了,还不如换成眼前的好处。

“于谦啊,你也不用谦虚了,你的能力我看在眼里。”李逍微微一笑,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接下来给你一个更加难啃的骨头,你愿不愿意?”

于谦先是一愣,随后抱拳道:“于谦愿意!”

于谦这个人,性格就是如此,不畏惧困难,喜欢迎难而上,真正的国士无双,愿意为天下百姓做事,不求利益。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李逍笑道:“那我就将稳固南京局面,把持大局的要务交给你了,其实我一直把你当做自己的徒弟,这些日子,你跟我也学到不少吧,足够应付眼前的局面了。”

“啊?”

于谦愣了,他没想到国师居然交给他这么重大的事情,稳固整个南京现有的局面,这.

李逍笑道:“你怕了?”

于谦不敢抬头:“于谦不怕,只是于谦年轻,怕服不了众,无法完成这样的大事.”

“拿着。”

李逍掏出一物,递给了于谦。

“这是什么.”

接过后,于谦发现手中沉甸甸的,仔细看去,发现居然是金牌,上面写着:如朕亲临。

“国师,万万不可啊,这是圣上赐给你的,岂可赐给他人.”这可把于谦吓得不轻,跪在了地上。

“我自然会向圣上禀报的。”

李逍笑了笑道:“于谦啊,你就不要推辞了,我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你能胜任此事,我总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吧,也只有你可以做到。明日我便将你提拔为南京吏部副尚书兼左督御史兼变法司总管,你有这职位,加上这道金牌,应该就可以稳住大局。”

没错,李逍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需要有人接手他接下来的事情,而于谦就是最好的选择。

于谦的确年轻,但是能力已经展现出来了,自己给他职位和权柄,加上一道金牌,他绝对可以胜任的。

李逍的接班人,也非于谦莫属了。

“于谦领命,国师大恩,于谦永记于心!”

于谦不再多想,接过金牌,跪地领命,心中对李逍更是感恩了,一遭翻身为人上人了。

“好,明日我喊人接手你手上的事情,去南京城复命吧,我会当众宣布这个消息。”李逍笑道。

“啊?”于谦感觉有些措手不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嗯,就明天。”李逍道:“后天,我便要回北平了,你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写信联系我。”

“这么快”

于谦有些失落,国师突然要走,他都一时间不适应了,他感觉有国师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半城。

“嗯!”李逍抬头看向天空,“因为啊,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于谦用力点了点头,心道,国师为国为民,还有更大的要事情要,为天下百姓

没错,李逍的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回北平,陪媳妇

很快,第二天。

李逍按照昨天说的计划行事,当众宣布提拔了于谦。

对于这种突然提拔了好几个级别的事情,朝廷的官员都见怪不怪了,但是从舍区长提拔成吏部侍郎这种跨度,大家还是第一次见。

但也没人反对,那可是国师啊.

国师定然有国师的道理。

不过,众人听到李逍明日便走,居然有些不舍

“好了,大家不用劝我留我了,这段时光,我会永远记得的。”

早朝上,李逍摆了摆手说道,随后离开。

结束了最后一次早朝,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上朝的机会了。

转眼到了第三天。

李逍很是低调的,坐着马车离开南京城。

然而,百姓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消息,纷纷出来相送,十里相送。

“大家不用送了!”

李逍在马车上挥手。

“恭送国师大人!”

成千上万的百姓眼眸里饱含泪水。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了,再也没有了奴隶,佃户。

世界变了天,他们的生活也变了天。

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活儿可以干,有钱可以拿,有更便宜的柴米油盐醋,生活物资.

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人的到来,那就是大明国师。

他们会永远记住国师,歌颂国师。

是国师,改变了他们,将更好的生活带给了他们。

他们得以获得更好,活的像个人。

“恭送国师——”

声音再次响起,响彻苍穹——(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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