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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 2)

当时人们喜欢用剑(青铜武器不适合砍),一直到了汉朝才开始发扬铁和环首刀,环首刀就是唐刀的前身。

2秦国是科头(不带头盔),但是别的国家应该不是,我查兵器的时候查到那时候有铜胄的,不过普遍还是皮甲(最普通的小兵连皮甲都没有,就穿一身麻布衣)。

第二章卫国濮阳遇荆轲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叶煜很快就找准了方向。

若秦始皇已经回到了秦国,那么他早一点晚一点去也没多大差别,可若是秦始皇现在还在邯郸,那就要赶早了。

既然不知具体情况,倒不妨去邯郸碰碰运气,兴许一个不小心就捡到了千古一帝呢!

而要去邯郸,只要一路北行就好,叶煜确定了方向后就连夜出发。

也还好他走得早,因为之后他在路上得到了消息,说是第二天魏王就派人来找他了,发现人去楼空之后,又开始大肆搜查了。

一路北上,有时走水路,有时陆路,一直到了卫国他才停下休整几天,顺便打听一下外面的消息。

叶煜自父母双亡搬出大梁之后就少有关心时事,多是在林中打猎,或者潜心学习,除了与魏国相关的,其他消息总是要延迟很久才能知道。

他披上一件麻布做的兜帽斗篷,帽檐遮了半张脸,才安心地入了卫国的都城濮阳。

他逃出魏国的时候除了两件衣服、武器干粮和银钱,就带了两件兜帽斗篷,这之于他来说是重要程度不下武器的必须品,以前进大梁和其他一些城镇,都是靠着着两件斗篷才遮掩了那张祸水的脸。

进城之后他没敢乱走,只是就近找了一家酒舍歇息,顺便打听下消息。

不过因为进了酒舍后依旧没把兜帽摘了,店小二看着他的目光略有些怪异,对此叶煜也习惯了,兜帽只能遮上半张脸,露出个光洁的下巴,所以总是会被认作穿着男装的女子。虽然还是会被认作女子,但终归低调许多。

“这位客官,您需要点什么?”店小二是个挺机灵的人,虽然心有怀疑但是却没表露出来。

古代的食物实在是少,调味料少,烹饪手法也少,叶煜从小都是吃自己做的,少有在外面吃,此时点菜也是犹豫片刻,实在想不到点什么才开口,“一盘素菜,一碟肉,还有一壶酒。”

“好嘞!”店小二通知了后厨的人,然后给他拎来了一壶茶,“客官您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饭菜还没上来,他干脆就和小二聊起来了,“我平时住在山林中,对外面的事多有不解,小二哥可否给我讲讲?”

嘿,哪有山林中出来人的皮肤那么白,肯定是哪家的女公子。

店小二这样想着,不敢怠慢他,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听了一会儿恰逢店小二谈及秦国,叶煜赶忙问道,“听闻秦国有个在赵为质的公子?”

“有是有,但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小二回到,“那安国君,哦,现在是秦孝文王了,秦孝文王不是继位三天就去了吗?后来秦国的太子子楚继位了,赵国就把那公子还回去了。”

嬴政已经回到秦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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