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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丹点点头,“嗯,你这么说话有点我熟悉的意思了。诶,你记忆恢复的怎么样了?”
顾思明一口吃掉西瓜尖。
“毫无进展。”
第14章 喜欢
“我现在已经学会怎么玩手机了,怎么使用一些电子设备,可这几年的记忆还是空白的。想不起来什么,对你只有莫名的亲近感,大概我们真的曾经一起做过很多傻事吧,印象特别深刻。”
单丹点点头,“没事儿,想不起来就拉倒,反正咱俩这几年也没干什么正事儿。”
他俩在距离那只鸡方圆五米的地方吃西瓜,早就让人家盯上了。
顾思明望着绿油油的菜地,开始感慨,“我觉得这种感觉特别不好,我印象里成年以后的我至少也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所帮助有意义的人。怎会是这样一个废柴!我想去慕倾的公司上班锻炼一下涨涨经验,毕竟他是我的另一半,还能照顾照顾我。”
单丹把西瓜皮扔在了地上,“你可拉倒吧。”后来转念一想,也挺有可行性的。
等到彻底闹掰那天,他俩还可以搞个破坏再走,再者说,就像慕倾这样闷骚的alpha是一定需要omega陪伴的,他们可以看见一个搅黄一个。
“你等等我吧,我年轻,身体好,就这腿不到一个月就能长上,背上两根骨头也不算什么,到时候咱俩一起去他那儿报到。”
顾思明点点头,任何时候起步都不晚,他还是有希望的。要先接触下社会,然后再去考取北大的研究生,这个梦想自己还是要追逐的。
顾思明过来的时候背过来一个大包,是他最近在那所公寓里淘捡出来的物品。
“你看看这个是我吗?”
单丹接过来,是顾思明高中时期跟慕倾一起照的照片。
相片里阳光明媚,天色成兰,慕倾阳光少年笑得一脸璀璨,怀里还抱着个篮球。
旁边是比他矮一头的顾思明,摆出了有些羞涩的假装不经意轻轻将脑袋靠过去的姿势。
“这个相片里的人是慕倾吗?”
单丹想说傻子也能看出来是一个人,不过鉴于自己好友失忆了,那可以换个思维方式。
于是他故作深沉的低下了头,想表现出一种悲哀委婉的气氛。
结果西瓜刚才啃得太愉快了,一开口,哈喇子就流了出来。
单丹吸溜了一下。
“他是你的初恋,你家能这么强硬的把慕倾搞来,其实都是因为你对初恋的执拗啊!”
顾思明恍然大悟,怪不得呢,怪不得一睡觉就会做梦,梦里总有个人忽远忽近的像迷雾一样围绕在自己身边。
原来是他爱而不得的初恋啊。
“那他呢?现在在哪里,又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