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汗。”
秦司笑,笑得勉强,随便胡编乱造的道:“我梦见宁邺战死了。”
赵以辜摸着他额头的手一顿,眼中飞快的闪过一道幽深的光芒。
第122章大司马家的小郎君13
裳菊花会那天,吹着干燥的冷风,虽然艳阳高照,但是丝毫暖和不起,以往的时候,还是夏月的余热期,今年就像是冬月的提前期。
秦司坐在车轿里,手里捧着暖炉,靠在椅背上打着瞌睡。
“到了,公子。”小书童敲了敲车沿的新木,轻声道。
秦司勉强睁开眼睛,揉了几下。
他今天没带赵以辜,因为赵以辜的身份并不适合来这里,而且他是宁邺的夫,像这种带家属的场合,把赵以辜带来的话,会惹来很多非议。
整理了衣服几下,他态度傲然的下了车,小书童跟在他身后。
守着宫门的侍卫所属宁邺管辖,对秦司自然是尊敬得很。
赏菊花会的地点是在皇贵妃的椒房殿的花厅。
秦司到的时候,来的世家公子小姐不少。
他们分坐于两端,中间用一个琉璃花鸟半透明屏风隔开。
谢邵君是一个美人,无论从女子,还是男子来看,这都是无可否认的。
“啧,这不是谢公子嘛。”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秦司看过去,是一名穿着蓝衣锦袍的少年,少年看起来倒是清秀的,可惜不怎么显眼,他面带鄙夷之色,道:“宁司马在疆场征战,你却在家里挥金败银,真是辱没了宁司马的威名。”
少年和谢邵君从小就有过节,同是家族嫡子,待遇却天壤之别,谢邵君行事又是嚣张无所顾忌,曾经嘲笑过他,这梁子就这样结下了。
秦司低头看了看自己。
衣服是专门在南朝最奢侈最有品格的笙衣坊订做的,花了三千两银子,织绣精妙,几饴鬼工,鞋子也是在笙衣坊订做的,花了二千三百亮银子,一针一线,皆是飞绣,头上的玉簪则是宁邺从边疆给他送回来的,听说价值连城,白狐披风也是宁邺送来的,这纯正的白色在南朝几乎是找不到的。
感觉自己像是穿了一个国家,这是秦司此时此刻的感觉。
宁邺真是富可敌国呢。
他抬头,看向那个少年,“我乐意,关你屁事?”
“你!谢邵君你不觉得羞耻吗!”
羞耻?嗯,貌似这个东西,除了对秦尤他还真没有过呢。
秦司拂了拂自己的袖子,以一副用鼻孔看人的抬举居高临下道:“宁邺愿意给我这些东西,我自己愿意穿着玩,和孙公子没关系吧,谈何羞耻?孙公子和我又没什么关系却这样污蔑摸黑我,羞耻的应该是孙公子吧?”
孙名山气得脸色铁青。
像谢邵君这种人,在他们这种尚行君子之风的官家子弟眼里,向来是看不上的。
但是谢邵君和宁邺成亲后,他们私下里对谢邵君的评头论足都不敢搬到明面上,只是他看着谢邵君嚣张狂妄的模样,就忍不住要嘲讽几番,本以为和宁邺成亲后谢邵君会收敛几分,没想到仗着有宁邺,他比以前更嚣张了。
孙名山正不知如何下台,屏风另一边传来一名女子的轻笑声,“狐假虎威。”
是叱白雪的声音,她一出声,一片附和。
“对呀,要是没了那老虎,那狐狸,还能得瑟得了吗?”
“叱姐姐这故事说得可真好。”
“狐狸是没什么真本事的,不过也只是靠着老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