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头都没抬地回答她。
“咦,消息挺灵通的嘛……曹姐告诉你的?”
“切!”傻啦吧唧大头照就在营业室的荣誉展示栏里贴着呢,我又不瞎。
她故作惋惜地拍拍我肩膀,“要说吧,这个标兵应该是你的,韩帅哥偏心,给你的好评比我多,可惜啊总行检查那天你没赶上,我就捡了个便宜……”
我退开一步嫌弃的扫扫肩膀,“行,你有前途行了吧!不就五百块钱么?就当哥赏你了。”
“错,今年文明服务标兵涨价了!”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一千。”
我其实挺不明白,虽然我不清楚她家到底是怎么个条件,可以肯定的是,这女人必然是娇生惯养出来的,不说穿戴用度,单看平时那种想要啥就有啥想干嘛就干嘛想去哪就去哪儿的劲头儿,就知道不是个缺钱花的主儿。可是李琳爱钱的程度简直比我更甚,锱铢必较,是不是干银行的都这样儿?
我作惊讶状:“哟呵,这么好,那你得意思意思了。怎么着,要不今儿晚上咱浪淘沙吧?”报了几乎是l市最贵的一家饭店的名头,我看着小李的脸色一僵之后,听到了毫不相干的另外一个话题:“安然,我听说顺安道支行的刘洋和康庄道支行的张晓雯都留在s市分行了,你咋就没被留下呢?”她的语气极度轻蔑刻薄,小眼神儿透着赤*裸*裸的挖苦。
我长叹一声,情深似水地看着她,“还不是因为你……李儿,我哪能丢下你一个人远走高飞呢?”
小李在我的反击下,翻了个白眼,倒伏在桌子上。
今天我办业务有些心不在焉,因为暮雨就在隔壁洗车店,有时候我抬眼望出去,偶尔还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之前他在洗车店上班儿的时候,我也没这么魂不守舍,可是现在,就隔着这么点儿距离,感觉居然有几分难耐。
杨晓飞来过一次,给后台一个同事送车钥匙。暮雨穿着嫌肥的工作服在杨晓飞身上是裹粽子的效果,他过来跟我打了个招呼,顺便把曹姐新放在柜台上的糖果抓走一半儿。
暮雨,他当然也来过,第一次是九点半的时候,换零钱;第二次是十一点的时候,借计算器;刚刚又过来一趟,在他给我制作的专用洗车卡上郑重地划上了第五个对号。他每次看着我,用眼神儿柔软地将我包裹起来,我都会晕晕乎乎的,想起昨天晚上他送我回宿舍,临走时依依不舍地拥抱,绵绵密密的亲吻……这个人,就算我对他已经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他身体的每个细节,只要他出现,我还是会莫名心动,一如那个最初的相遇,在人群中多看的那一眼。
我现在就开始觉得很折磨,因为,我不可能长住暮雨那里。金老板是相信暮雨才把房子给他住,加一个杨晓飞已经很勉强,再加我显然是让暮雨难办。而且,除了吴越和杨胖子,没人知道我跟暮雨的关系,在别人眼里,我和他只是建立在业务关系之上的一般朋友。再不靠谱儿我也明白,像我们这种单位根本就容不得这样的事情,如果我想干下去,我就得低调,而除非不得已,我也并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即便我对它百般厌烦。暮雨住的房子是金老板的,金老板是我们银行的老客户,这就是问题所在。就算我搬过去住金老板只把我跟杨晓飞一样的看待,那谁也不能保证他啥时去自己房子巡视时发现些什么,他会有什么反应,所以,保险起见,我只能偶尔去蹭一下床。
于是我认真地考虑,那些想用来买车玩的存款是不是优先考虑凑个小房子的首付。
我默默拿出我的定期存单开始算计,如果地段稍微偏僻一点的话,买个70平的小房子预交个百分之三十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