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世界需要闯荡
接下来,刘天仙在剧组待了几天,给余先普及了下米国这边的拍摄模式。
先设计走位、布光、彩排,最后才是正式拍摄。
他们这边的演员没那么多时间给你磨,能尽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就做好。
有了她的讲解,余先懂了很多,也谨慎了很多,把合约条款一条一条看明白,不再像之前那样莽莽撞撞。
这是过江龙必由要经历的过程,谁也不能说比当地人懂。
之后在拍摄时,余先把拍摄镜头无限制压缩,就是本来要拍十次二十次的,尽量压缩到一二个镜头就过。
因为很多工作都在前期做了准备,而那婴儿的戏份也不是太多。
开机拍摄的时候只需要把拍摄时间控制在6小时就行了。
这样的话,《安娜贝尔》拍摄也进入了快车道。
拍摄正在进行时,刘天仙陪着方洪再次来到那个律师事务所询问版权情况。
余先太菜了,还是刘天仙好一点。
一间办公室内,刘天仙和方洪坐在一起,办公桌对面主位是个白人男律师。
刘天仙交叠着双腿,低头看着手上厚厚的版权书,版权书最上面是表格,相当于目录。
看着目录一溜下来密密麻麻数千份之多的版权信息,丹凤眼不由微微睁大。
这是方洪和余先去年一年的成果,每天就在小小的酒店房间里干着断人后路的事。
这也是两人当时很穷的原因,因为钱全拿去注册版权了,余先也是奉献了的。
“这也太多了!”刘天仙说了一句,根据目录,随便找了份后面的版权书。
版权信息显示的是《头脑特工队》。
这是部画稿,也有剧本,版权书上有具体注册年份,版权号,拥有人姓名,免责声明等非常详细。
虽然是英文,但刘天仙都看的懂!
《头脑特工队》这部动画片是15年才上映,前世做了几年时间,大概也就是这一年才开始做。
就算是现在也只有个概念,方洪直接把这个概念清晰化了,并注册了版权。
也就是这部动画别人做不成了,以后只能他来做。
“不多,后续还会有。”方洪道。
“你注册这么多版权干嘛?有用吗?”刘天仙看了他一眼,又翻了翻其他版权证书。
类型有画稿、有文字只要和内容有关的基本什么都有,就是没小说。
正经人谁写小说啊!
“有用啊,有大用,你不懂,帮我问问看有没有有冲突的,有冲突的就尽快解决。”方洪没跟她解释太多。
“好吧!”
刘天仙看向对面白人男律师,说了堆“叽里呱啦”的话。
白人男律师给她认真说明了下情况。
两人交流的时间有点长,方洪就只能在旁听天书。
过了会,刘天仙又对他道:“他说所有的版权都是合格并有效的,但有些是有冲突的,只是比较模糊,就是差异不明显。”
意思很简单,比如一个剧本,方洪是直接按成品写的,但人家的剧本写的时候是今天写一点,明天又修改,这就存在相似处,但这个相似又不明显。
画稿也是同样的道理,内容的东西好多本来就是慢慢写,慢慢画,推到重来都很常见。
但方洪不需要,他是直接搞出了成品,那别人创作时就很有可能跟他在某些内容上有重合。
那就可以要求对方禁止侵权!
因为方洪是完整的没做修改,对方是不完整的,但对方会根据惯性朝着方洪的成品创作。
这就构成了侵权,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相似度过多,可以按注册的时间早判给谁。
“那伱让他帮我重点看下《招魂》,看这部剧本和图画有没有冲突。”方洪道。
这部剧今年年底就要开拍,他是去年年初注册。
刘天仙根据目录,找到《招魂》版权证书,前倾着身子,指着版权证书上的信息,跟律师沟通了起来。
律师点了点头,用笔记本查询了下,随后又说了一长串英文。
刘天仙对方洪道:“他说这部剧的故事跟个叫《沃伦档案》的故事有点像。”
《沃伦档案》?
方洪低头沉思,想到前世《招魂》最开始就是叫《沃伦档案》,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
是电影拍好之后,才改名的《招魂》!
也就是说,《招魂》名字目前是没有的,但内容有诸多相似之处。
毕竟这部电影的剧本经过了多轮修改,就算被电影公司买去了,也还在修改。
而方洪又是去年年初注册的成品版权,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对方修改就是在朝他的方向在修改。
“那你跟他说,我们可以禁止对方侵权吗?”方洪道。
“这个比较复杂,是对方先注册的,你是后注册的,要等审查、检索后,才能对对方提出侵权诉讼,要走一遍流程。”刘天仙没问,直接告诉了他。
也就是看看有多少内容相似,谁抄袭了谁。
“可以,那就其他有冲突的版权一并帮忙解决,杜绝一切抄袭事件。”方洪道。
这个工作量并不大,存在冲突的版权并不多,因为方洪都是隔开了几年不等甚至更久抄的。
且都还是抄的原创内容,ip内容抄的少,就算抄也跟前作关系不大了。
比如《壮志凌云2》,就跟前作没啥关系。
比如《侠盗一号》,也跟前作关系不大,相当于独立的故事。
有几个像《招魂》剧本,一写写很多年的?
刘天仙跟律师沟通了下,对方接下这个版权委托,方洪付了钱,两人出门。
至于那厚厚的版权书,方洪像宝贝一样装着,这可是他的财富,价值几十亿。
单位是刀!
两人并肩走在大街上,刘天仙就很好奇:“你啥都不懂,怎么就到米国来了?”“你还没出校门,不也啥都不懂,怎么就闯娱乐圈去了?”方洪反问。
“我那跟你一样吗,当时我有我妈保护,你有啥。”刘天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