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他们喝到很晚才离开酒吧,然后哲高斯就在校外的酒店开房间睡了。等到一周之后,华真行果然出了意外。
华真行走在校园里,哲高斯骑着自行车飞驰而来,根据监控测算,瞬间时速超过了五十公里,毫不减速地直接撞在华真行的身上。
看样子华真行是毫无防备,事实上正常人也根本反应不过来,但他只是向前迈了一步便站稳了。
自行车的前轮却彻底变形了,后轮扬了起来,骑车的哲高斯因为惯性从华真行的头顶上飞过。他摔得很重,落地之后便不动了。
华真行见状立刻打电话报警,顺便还打了急救电话,但他本人并没有碰哲高斯。
出了人命可是大事,更何况哲高斯的身份多少有些特殊,惊动了校内外很多单位,春华大学与辖区公安分局还联合成立了一个事故处理临时小组。
华真行是意外事故的当事人以及唯一的目击证人,当然要接受问询,他被带到了公安分局。事件的经过其实很简单,至少有四个摄像头从远近不同的角度都拍下来了。
哲高斯的死,不是华真行的责任,这是显而易见的结论。但警察只要看了一段录像就能发现不正常,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意外事故。
有很多作案者自以为掩饰得很好,比如杀人之后谎称对方失踪,有的甚至还会主动报警,但其表现在专业刑警眼中是破绽百出。
警察要做的工作,就是寻找出完整的证据链去揭穿。
在视野那么好的地方,还是校园内,故意将车骑到那样的速度,就瞄着华真行的后背直撞过去,要说哲高斯不是故意的,那简直不可能。
这应该是一起蓄意伤人甚至是谋杀案件,企图假借意外做掩饰。可是事件的结果却很诡异,甚至让人目瞪口呆。本应成为受害人的华真行毫发无伤,而行凶者哲高斯却当场身亡!这怎么调查?经验丰富的东国刑侦们一时也有些发懵。
华真行并非犯罪嫌疑人,照说问讯可以在公安办公场所外进行,但是警方还是把他带到了分局。这也不算违反规定,华真行履行的是配合调查义务,遵循自愿原则。
照说这种配合调查性质的问询,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也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但是这起事件的涉案人身份都很敏感,警察也想尽快形成笔录,再加上华真行也未必懂这些,所以就多留了他一段时间时间。
华真行在局子里过了两夜,警察同志还帮他买了盒饭呢。相关调查工作,春华大学保卫处也参与了,并且受到了校领导以及级别更高的部门领导关注。
负责问询的警察是一男一女,女警官负责问话男警官负责记录,全程都有录像与录音。华真行面对的就是这两人,至于在外面看监控的就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