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欣然还在后悔,为什么要因为关心沈知薇过来找她,在这里受虐。
简欣然看着眼前两个唧唧歪歪的人,心里不停地翻白眼,这狗粮她是吃够了的,今天应该都不用吃饭了。
为了不到这里当电灯泡,再看着沈知薇的气色也好了很多,从之前的苍白到现在的红润。
就对沈知薇说:“我看你气色好了不少,我就走啦,我可不想当一千瓦的电灯泡,拜拜?bye~”
听见简欣然说完这话,沈知薇马上就笑出了声。再看看,简欣然刚才那尴尬的样子,她真后悔没拍一张照,留作纪念。以后去逗逗她。
“这不管我呀!谁叫你和宋立轩的速度太慢了,我和傅斯年都替你们俩急,只好刺激刺激你们两个,让你们快点进入下一步呀。”沈知薇冒着不怕某人打的危险说着这些话,一边说还一边做着鬼脸。
沈知薇说完这些话,简欣然的脸马上红了。因为对于她和宋立轩的事没有几个人知道,而知道的人中就包括沈知薇,并且沈智慧却总是拿这件事情,来调侃她。
这就是这就是好闺蜜吧,互相调侃开玩笑却不过分,过分了也没什么,笑一笑就过去了。沈知薇和简欣然就是这样的吧,每天互怼,一起逛街,一起上学,一起毕业。
“拜拜,我先走的啊,公司刚刚发短信说要重要的事,需要我去开会。”简欣然实在是要走了,不然又要挨一顿训。
“嗯,路上小心点。别下一次见你就断手断脚的了。”沈知薇到最后都要怼简欣然几句的。
然后,就只看到了简欣然一个匆匆忙忙的背影,可能公司是真的有急事吧。
就在这个时候,傅斯年也做好饭了,可别看傅斯年是个总裁,就是因为沈知薇的一句“我喜欢会做饭的。”请了家教,专门学做饭。
现在那饭也是做的,香气喷喷,色彩搭配的那叫一个绝妙,让人看了就垂涎三尺,更别谈沈知薇,这个吃货了。听到傅斯年说了一句:“吃饭啦。”马上以光速跑去坐在餐桌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