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最后的结果是,张英淑住在任超凡家里。
任超凡在圣堂街附近买了套三房一厅房子,才花了二十多万。这个数字对四个月前的任超凡来说是做梦都不敢梦到的数字,但是现在却不过是支票上一串毫无意义的六位数字。
有读者问了,任超凡现在也算是富豪级的人物了,为什么不买栋别墅潇洒潇洒?呵呵,任超凡苦孩子出身,有间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高兴的都睡不着觉了,他怎么会想到去买别墅呢?更何况现在是创业之处,任超凡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拓展自己的事业呢!
本来张英淑作为一个女孩子,住蒋春家比较合适。可是蒋春和父母住在一起,住在fs警备司令部的大院内,实在太不方便带个人长期回家居住。连任超凡每次送她回家,也只能送到警备司令部大院的门口就不能进去了,搞的任超凡经常哀叹:庭院深深深几许?
任超凡虽然是男人,但用蒋春的话来说,他住的是三室一厅,收拾出一个房间给张英淑住不就可以了?
收拾?任超凡苦笑起来。他自己的房间都从不收拾,现在却要替一个女孩子收拾房间,这不是开玩笑吗?唉,命苦!
好在张英淑可以任意隐形,要不任超凡将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带回家去,保安来查暂住证就麻烦了。任超凡即使有天大的能耐,也没办法帮一个漂亮的女鬼办一张暂住证啊。
这个问题搞定后,任超凡忽然想起另外一个问题。他关心的问蒋春:“那个白球在你手指处旋绕那么久,你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
蒋春这才想起那白球和自己手指接触时的感觉。她歪头想了一下说道:“没什么特别的啊,就是感觉挺舒服的。诺,你看,我的手指上还留下一个米粒大的伤疤,象一只知了一样。”尚春将自己右手的中指伸到任超凡眼前。
任超凡看了一下,大感惊讶,怎么尚春手指上的伤疤和自己胸口上的伤疤一模一样呢?莫非又是寒蝉搞得鬼?算了,蒋春既然没什么异常感觉暂时就不想了,等史乙成这个老头子回来再好好问他。
他现在在哪里呢?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先天能量之源?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呢?史乙成这个老头离开任超凡三个多月了,任超凡还真有点想他了。
当下三人先决定将蒋春送回家去,然后任超凡再带张英淑回去。蒋春看了看手表,已经凌晨两点了,她伸了伸舌头:回去免不了被爸爸臭骂一顿。哼,这个倔老头,也不看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管女儿管得这么紧!
***
第二天,任超凡早早的就来公司上班了,把张英淑丢在家里看电视。
任超凡神清气爽的躺在老板椅上,还惬意地旋转一圈。哎,没想到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这么舒服啊?
昨晚任超凡本打算让张英淑睡自己的卧室,自己在客厅睡沙发。因为他虽然有空房间,但是还没有卧具。可是当张英淑打开任超凡的卧室门后离开退了出来,她瞪着任超凡说:“凡哥,你人长得这么帅气卧室怎么这么邋遢啊?你不怕小春姐姐看到你的卧室后不要你吗?”
任超凡脸立刻比那血红的玉匣还红,他低声说道:“什么要我不要我的?这话你以后可别在小春面前提起啊。如果你敢提小心我和你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