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看见了一辆熟悉的宝马x6,这是辆我有印象的车牌和车型,白色,一切都对得上号,我下意识躲在了路边摊的背后,老板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那辆车在小区门口停了大概有几分钟,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似乎是两个凑在一起的人头,这很容易就让我想到了他们在接吻,我继续等着,然后车门打开了,我看见程成下了车,他对着车内挥手告别,脸上是让我心软的幸福,然后大步走向小区门。
车开了过去,我只来得及一瞥——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的心思非常难以启齿,我开始痛恨起自己的道貌岸然来,我居然是带着庆幸的,庆幸程乖乖成功走出上一段恋情的阴影,假如他一直念着赵寅杉…大概,我会非常……不知所措。
我将全部的鱿鱼销尸灭迹,最后才慢吞吞回到家里。
程成已经抱着一包乐事打开电视开始看了起来,又是某个我一眼都不想看的八点档狗血剧,他却看得非常津津有味。
我什么也没问他,因为此刻,我已经看到了桌上的碗——是刚才赵景阳给我的装冰淇淋的碗和勺。它正像一个预示什么的风暴眼,暂时还算乖巧地躺在我铺着蓝白条纹桌布的茶几上,旁边是一盆路边十元买来的风信子,像颗洋葱似的冒着高高的头,漂浮在水底的根须光怪陆离。
我从他手中抓了一把薯片,软倒在沙发上,尽力不将视线放在桌上。
程成看我一眼,皱了皱眉,“你身上怎么一股鱿鱼烧味儿。”
我说,“刚才看到外面有卖,我就去买了点儿,你鼻子也太好了吧。”这时门门从它的窝里出来,一跃而上趴在我的腿上。
“欸这狗,”他坐的离我更远几分,“什么时候吃的?”
我将腿盘起来,抱着门门的脖子,回答他,“就刚才,我吃完溜了一圈就上楼了,怎么,你是不是也没吃饱?晚上吃的什么啊?”
“…寿司。”他说。
程成的眼神直视前方,但什么也没看。我们俩都有隐瞒着对方的事情,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打了个哈欠,抱着门门倒在靠枕上。大型犬的体温很高,而门门的毛很舒服,我没什么精神地看着电视,渐渐地就睡着了。最后我还是被怀里抱着的狗给弄醒的,它从我身上挣扎起来,然后直奔厕所。这狗很聪明,看见人怎么上厕所的它就学着怎么上厕所,吃饭也是,会跳上餐椅,用后腿站立,前脚扒拉在餐桌上。
门门似乎是把自己当人看待,它没觉得长得不同有什么区别,而这种把自己当做家庭一份子的不知道该说聪明还是笨的做法让我非常的……高兴?
我打了个哈欠,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乖乖,”我叫他。“嗯?”我弟弟对着自己喜欢的节目却在玩手机,也没有抬头看我,我说,“你该去洗漱睡觉了,很晚了。”
“马上。”他说。
向来敷衍人的时候,都是用“马上”“好的”“我知道了”这类短语来搪塞人的,程成也不例外。他手指飞快地戳着二十六键,因为某个人发来的消息而亮起眼睛,我不打算打听他的隐私,虽然我的确很好奇。我替他把电视给关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桌上那个不属于我家的百合形甜品碗端走了,程成没有抬头看我,我松了口气,想来他是已经忘记此事了。幸亏他没追问,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放在门外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