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莳芳出生在江苏苏州的一户书香门第之家,父亲白淳衷在前清中过举人,精通医道,在当地开一家医馆为生,是远近闻名的名医。白淳衷育有三子一女,妻子在生莳芳之时难产,最终不治身亡,白淳衷思念亡妻,终身未娶,把四个孩子抚养长大。除小女莳芳之外,均娶妻生子。因为白莳芳生下来就没有母亲的温暖,加之莳芳容貌与妻子酷似,又是白淳衷唯一的女儿,所以白淳衷对她尤其宠爱。白淳衷从小就让小莳芳接受教育,从私塾上到女子学堂,从不曾训斥打骂她,把自己的千般柔情都给了她,所以莳芳长大之后形成了天真烂漫、活泼开朗且颇有主见的个性。白淳衷自认为开明,他跟女儿约定,彼此之间是朋友,不应该有秘密,然而当他从面容绯红的女儿口中得知她爱上了一个人时,还是不由得产生了震惊、不甘、不愿的复杂情绪,随即他只能苦笑,好像自己辛苦打磨多年的宝石被别人偷走了,但一想到女儿居然对自己坦诚相告,心里总算感到有点安慰。
周曦沐和白莳芳是在清华校园里相识的,白莳芳读外文系,周曦沐读的是文学系,两人在清华的诗社相识,因为他们都喜欢里尔克的诗歌,渐渐对彼此产生了爱慕。这爱慕与日俱增,几乎要撑爆了周曦沐的身体,他终于忍不住借里尔克之诗向白莳芳表白了。他读给白莳芳的诗是里尔克的《致寝前人语》:
我愿陪坐在你身边/唱歌催着你入眠/我愿哼唱着摇你入睡/睡前醒来都在你眼前/我愿做屋内唯一了解寒夜的人/我愿梦里梦外都谛听你/谛听世界/谛听森林。
这一切都是水到渠成之事,白莳芳当下也选择了里尔克的诗《挖去我的眼睛》作答:
挖去我的眼睛,我仍能看见你/堵住我的耳朵,我仍能听见你/没有脚,我能够走到你身旁/没有嘴,我还是能祈求你/折断我的双臂,我仍将拥抱你——
/用我的心,像用手一样/箝住我的心,我的脑子不会停息/你放火烧我的脑子/我仍将托负你,用我的血液。
白莳芳的奔放自由的个性深深打动了周曦沐,在他孤独寂寞的前半生中从未想到,会有一个这样的女子出现,她的存在,如同一缕甘泉滋润了他心灵的每一道裂缝。
周曦沐是一个典型的bj公子哥,满族正白旗出身,家室优越,周曦沐自幼天资聪颖,无奈他是父亲养在外宅的妾室所生,儿时的周曦沐看惯了母亲倚在窗前盼着父亲来的样子,而周曦沐最盼望的就是父亲来看他,所以他特别刻苦地跟私塾的先生学习,希望能得到父亲的夸奖。
母亲告诉小曦沐,父亲很喜欢下围棋,就找了师傅教他下,小曦沐进步很快,一直被师傅表扬有天分。父亲很久才来一次,这时候母亲就会精心打扮,她的眼睛也会恢复平日里不见的神采,而小曦沐在父亲仅有的几分钟关注他的时候,恨不得背诵一百首唐诗给他听,父亲只是微微笑笑,摸摸他的头。小曦沐也会缠着父亲下围棋,可是父亲每次都是匆匆来去,没有一局棋下完过。父亲每次离开,只会给母子两人留下许多钱,还有许多寂寞。
兴许是为了打发空虚寂寞的生活,母亲迷上了抽大烟,周曦沐眼看着母亲的双颊凹陷了下去,肤色变得灰黑,她不再热心于打扮,而父亲看她的眼神也变得嫌弃,终于再也不来了。
兴许是无尽的失望和身体的摧残耗干了母亲的生命,她最终悄无声息地死去了,大烟枪歪在一边,手里攥着当年父亲送给母亲的定情信物——一枚玉佩。
母亲被悄然下葬了,并没有葬在周家的祖坟,母亲平日里的衣物和物件统统被烧掉了,父亲的妻子火速将外宅转卖他人。周曦沐偷偷拿走了那一枚本应随母亲陪葬的玉佩,这是他仅有的母亲的遗物了。
周曦沐时常把玩这枚玉佩,据说它是从宫中流出的,相传是某位格格的陪嫁之物,上好的质地手感温润,精细雕刻了一只蝙蝠捧着一个寿桃,取“福寿绵长”的寓意,讽刺的是,母亲福薄而早逝,这枚玉佩无异于给母亲的死下了一个颇为讽刺的注脚。
13岁的周曦沐平生第一次搬进了父亲的家,家中除了父亲之外他一个人也不认识。父亲自然是怜惜他的,但他的怜惜有限,而他关心儿子的方式也仅仅是不断的给钱给钱给钱。
周曦沐跟那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也处不好,在几个儿子中,他是外貌最为出众的,几个人一起去学堂念书,周曦沐的成绩也是最好的,难免会引发兄弟们的妒忌,所以他经常被他们合起来按在地上打。周曦沐暗下决心,越是这样,自己就越是要比他们强。从此他更加努力,一路从私塾到西式学堂,都是班级里出类拔萃的学生,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
对于这个面貌酷似母亲的儿子,父亲最初是颇为冷淡的,似乎他的存在就让他觉得不自在,所以父亲只是把他养在家里,跟养一只小猫小狗没有什么区别。但随着年岁的长大,眼看着周曦沐渐渐长成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追求上进,谈吐不俗,反观自己的四个儿子,终日不思进取、招猫逗狗,养成了人见人嫌的性格。渐渐的,在聚会上,父亲渐渐更加乐于将其引荐给宾客们,大家似乎也渐渐忘却了周曦沐的出身,对其百般称赞,青眼有加。眼看着父亲越来越倚重自己,周曦沐并未觉得如何欣喜,更没有做什么继承家业的春秋大梦。在他眼中,自己永远是一个多余的人,在情感上,周曦沐早已吧自己跟这个家之间的关系彻底割裂了。
自从考上清华的那一天起,周曦沐就离开了周府,再也没有回去过。
因为成绩优异,周曦沐有丰厚的奖学金,因此他再也没有拿过父亲一分钱,他长住在宿舍里,放假也不回家,父亲多次派人送钱给他,都被他原数退回。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那一年,父亲突然暴毙,周曦沐偶然得到消息后赶回家中,丧事已经办完,他们甚至没有通知他,父亲的妻子甚至卖掉了家中的祖宅,等周曦沐回到家中,宅院已经易主,开门的变成了完全不相干的人,周曦沐坐在宅院大门前的台阶上,不禁苦笑。
从那时开始,在这个世上周曦沐真成了全无挂碍的沧海一漂萍了。
周曦沐自小到大没有得到过什么温暖,虽有父母,也从未感受过亲情,可以说从里到外冻透了,正因为看尽了世态炎凉,周曦沐自认为锻造了一颗钢铁之心,从未惧怕过什么,然而当他遇到白莳芳之后,他的胆子变小了。所以当白莳芳告诉周曦沐父亲想见他的时候,周曦沐生平第一次感觉到慌张和害怕,生怕自己不能给白莳芳的岳父留下好印象。然而当他看到白淳衷面前早已摆好黑白两子的棋盘时,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他的莳芳跑不掉了,连老天爷都在帮他。
白淳衷酷爱下围棋,经常跟小女莳芳对弈,莳芳自然不是对手,经常要让子耍赖,之前听女儿说周曦沐会下棋,顿时来了精神。而周曦沐儿时为了想让父亲看到自己的长进,时常研究棋谱,加上有几分天资,因此棋艺十分精湛。周曦沐下了几子,自然知道了自己的水平在白淳衷之上,周曦沐小心应对,力求不着痕迹地让白淳衷下的尽兴,但最终以微弱优势战胜了白淳衷。
之后白淳衷又问了周曦沐的家室,探讨了学问,周曦沐都据实以告。翁婿俩相谈甚欢,周曦沐走后,白淳衷告诉白莳芳此人是可以托付终身之人,白莳芳问父亲为什么,白淳衷捻着胡子说:
“莳芳,你听过‘棋如其人’这个说法吗?为父我下棋多年,虽才疏学浅,但又怎会不知他的棋艺远胜于我?但他的棋风稳健,毫无一丝咄咄逼人之感。你或许会说他也许是为了讨好我,故意让着我,可他最终仍胜了我三子。可见他不是一个油滑虚假之人,所以我才会说他是你值得托付的人。”
大学临近毕业时,周曦沐因成绩优异考取了英国庚子赔款公费留学生,去英国牛津大学留学,白莳芳则进入了一所中学,成为了一名国文老师。临走前,周曦沐和白淳衷约定了归国后的婚期,是一九三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农历六月廿一,黄历上说,这一天宜结婚、嫁娶、订婚、开工、出行、动土、上梁、搬家、入宅、纳采、开张,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日子,而这一天也是白莳芳母亲的生辰,白淳衷特地把这一天定做女儿大婚之日,可见他和妻子之间的深情厚谊。可谁知他刚刚去英国求学快满三年,即将学成归来时,白淳衷却患上了肺结核。俗话说,医不自医,其时肺结核还是让人束手无策的不治之症,疾病来势汹汹,苦苦支撑了不到半年,白淳衷还是撒手人寰。
为了让周曦沐安心念书,白淳衷病重时叮嘱女儿,不要将自己的死讯告诉周曦沐,白莳芳遵循了父亲的遗言,和兄嫂一起操持了父亲的葬礼。周曦沐恰巧有一个同学回国,得知了白淳衷的死讯写信安慰他,周曦沐这才知道。周曦沐又悲痛又愧疚,在内心之中他早已把白淳衷当做自己的父亲,然而不仅未能承欢膝下,更没能在白莳芳最伤心的时刻陪在他的身边。周曦沐在信中提出回国,被白莳芳拒绝了,她告诉周曦沐,当下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学有所成,回国报效国家。之后周曦沐终日刻苦学习,可只要有时间就会写信给白莳芳,用文字书写心中的惦念。
一九三七年初,周曦沐获得了牛津大学的文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被清华聘任为文学系教授,周曦沐和白莳芳终于团聚,距离他们分别已经三年有余了。他们本打算按照父亲的遗愿在白母的生日这天举行婚礼,可是眼看着东北、华北的局势一天天恶劣,等到卢沟桥事变爆发,两人也考虑过是否取消婚礼,可是两个人商议下来,一来这是白淳衷生前的遗愿,不忍忤逆,二来北平的局势眼下还稳定,三来两人心中都有愤懑和不甘,日本人在自己的家园作威作福,凭什么他们要取消婚礼,取消就是怕了他们了!如此商议下来,最终决定婚礼按照原定计划举行。
至于婚礼的形式,因为双方高堂均已不在,且两人都认为婚礼只是一个形式,不喜欢陈旧的繁文缛节,就选择了民国当下最时新的文明婚礼,把双方朋友叫到一起,在bj饭店简单办一个仪式就算礼成了。请柬是两人亲自用毛笔书写,上书两人在《诗经》中最喜欢的诗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