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令人感到兴奋愉快的一天。
周一萎靡,周二发呆,周叁认真,周四活跃。
周五,整个办公室的人相比前四天,都变得喧闹起来。
“这小孩子啊,习惯要从小养好,绝对不能惯,长大了可不好改。”
“特别是不能养出顶嘴的臭毛病。”
“我的孩子才一岁……”
“婴幼儿的教育那更重要了,我给你推荐几个机构。”
本就是广告公司,设计部门一直处于女多男少的状态,再加上叁分之二的人都已成婚有孩子,办公室里日常话题最多的便是育儿和如何教育男人。
“小曦,周末有事吗,出来看电影吧。李瑄主演的爱情片哦!”旁边的徐元元划着手机屏幕,已经在选座位了。
公司到了适婚年纪还迟迟未婚的两名女性,便是我和徐元元,日常抱团取暖抵抗已婚女团们的相亲轰炸。
果然有人耳朵尖听到立马说:“元元,小曦,你们周末要看电影?两个女人一起有什么意思,我让我朋友的侄子也一起,说不定你们有人能看对眼呢。”
“我这也有朋友……”
徐元元一脸黑线,挽着我的胳膊说:“我要和小曦过单身的二人世界!”
“什么啊,你俩再天天凑一起,四十岁都别想结婚。”
“都怪老板不招些男同事,招来的男人也都不给力,要么太小,要么太老。”
在座的几名男同事不约而同的低头默默不语,仿佛有股悲伤幽怨的气息正不断散发着。
我摸着脑袋尴尬的说:“以后不用给我介绍对象了,我已经结婚了。”
一时间嘈杂的办公室变得安静起来。
“什么?!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儿,怎么没叫我们参加婚礼,戒指也没见你戴。”
我看着同事们八卦的脸难为情的说:“只是领证,婚礼以后再说吧。”
父母在听到我和一个叁无男人领证后,他们已经气到与我断联了。
若是知道还是个吸血鬼,怕是得当场吓晕。
徐元元一脸痛哭的表情:“说好一起抗战的呢,小曦你怎么能抛下我!”
因为得知我突然结婚的消息,下班后,都纷纷要求与我临时聚餐,讲述一下如何能够如此快的闪婚。
盛情难却,推脱不掉我也只能去了。
这些已婚女士们像是好奇宝宝,尺度大八卦的问题可以面不改色的问出,还让我改天把莫兰拉出来溜溜,帮我瞧瞧是不是靠谱的人。
同事们都说我心大,我也确实心大,和一个吸血鬼天天同床共枕,毕竟是脑子一热作出的决定,不过好在他看起来无欲无求,也未见他做什么坏事,人有好坏之分,吸血鬼肯定也有好人,至少莫兰从相遇到今天,一直没给过我危险的感觉,反而有些可靠?
从烤肉店出来,又顺便去唱了歌,快零点众人才散伙。
徐元元消息滴滴我:明天把你老公也带来一起看电影呗,我请客!
人群那样密集的地方,吸血鬼万一闻见甜美的人血,怕不是得当场发疯?
我果断拒绝了她:他有事,来不了。
徐元元:可惜~~~还想看看什么样的人让你失了智闪婚呢。
除了长相一无所有的男人,倒是挺符合徐元元的要求,她的梦想便是挣大钱然后帅气温柔的养小白脸。
我打车回到小区附近,才突然想起来莫兰没有手机,我也没有提前通知他会聚餐很晚才回来,他应该不会一直等着吧。
但鬼使神差,我还是让出租司机带我去了公交站。
夜幕下,男人孤零零的站在公交站站台上,他一动不动,专注的凝望着天空,仿佛是一块亘古石碑,从屹立在荒芜的土地,穿越了时空与岁月,到如今高楼林立的繁华都市。
那样的寂静。
我突然有些明白他那份平淡超脱世俗的气质了,是一种时间很久的沧桑。
吸血鬼有着永恒的生命,那他或许活了很多年?
似乎察觉到我血液的味道,他立马收回视线,望向走下出租车的我,照旧说了句:“欢迎回来。”并伸手接过我的手提包。
“抱歉,我没想到你真的一直等在这里。”
“没关系,我在家也没有事情做。”
虽然他这样说,但我还是感觉到歉意,干脆明天和徐元元看完电影,就给他买个手机吧。
“你喝酒了?”莫兰低头看向我。
“哎呀,同事知道我结婚都吓了一跳,就拉着我一起吃饭聊聊八卦。”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过了一个月才告诉同事,毕竟是闪婚……”
我们边走边聊着,旁边黑暗的巷道里传来男人醉醺醺的声音:“饿……好饿啊……”
这附近房租虽然便宜,但人群混杂,经常有酒鬼出现。
以前我都是捡地上的板砖酒瓶把他们砸跑,不过现在有莫兰,偶尔碰到他都会护着我。
“是人血的味道!”
一张满是胡茬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出来,他两眼无神,面色凶恶,嘴巴张着,像野兽一样淌着口水。
看起来好像不太妙?
莫兰搂过我,他看着醉汉,褐色的瞳孔猛地变紫,漠然说道:“跪下。”
“扑通”那醉汉立马跪倒在地,像是被凝固住一样,呆呆的盯着地面。
“他怎么了……”我惊讶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只是迷惑了他的神智。”莫兰搂着我绕过醉汉。
这能力也太方便了吧,我怪羡慕的,要是能迷惑老板给我升职加薪……
“你没有偷偷给我用什么迷魂术吧。”我现在有点怀疑当初和他结婚,会不会也是被他下了蛊惑。
他仿佛看穿我的心思,眯起眼睛,那紫色的瞳孔又莫名变得有些诡异起来:“我不会用这种能力,对女士提出无礼的要求。”
和做爱那晚亲吻我时的感觉好像,妖冶的紫瞳看起来有几分不明的邪恶,里面像是充满了贪婪。
但偏偏又是那么好看,让人挪不开眼。
他的脸朝我凑近:“你很喜欢我的眼睛吗?每次都会一直盯着它。”
我的心跳猛然漏了两拍,一把推开他,结巴的说:“不,不可以喜欢你的眼睛吗?虽然看起来有点邪恶,不过却很美。”
“谢谢,我们回家吧。”他收起紫瞳,恢复成普通人类的褐瞳,与我并排往家走。
不经意的,我转头,用余光看见,那个跪在地上的醉汉已经不在了,但是就在他跪着的地上,还残留着他身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