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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9(2 / 2)

车子还在继续往下滑,这次是用更快的节奏,温言臻紧紧的握着梵歌的手。

“梵歌,不要害怕!”他对自己的妻子说。

温言臻,从来都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人,他的妻子永远只能属于他,永远只能冠着他的姓氏,他忍受不了有一天她属于别人。

小时候,姑妈说,梵歌是给阿臻的童养媳。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是的,洛梵歌是他的,从小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留言比以前少,哥哥心里像掉了魂似的,你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咳。。。

祝大家假期玩得语愉快~~

☆、梵歌,又名人妻(09)

“洛梵歌,你想清楚没有!”温言臻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拉着梵歌的手。

“我不知道,但是这一刻我想要这么做。”梵歌回答。

是的,梵歌想这么做,就像洛长安一样,也疯狂一回!

“那么,梵歌,不要害怕!”温言臻紧紧的握着自己妻子的手,说。

车子慢慢的往下滑落。

天空把最后的一缕阳光揽入它的怀抱中,周围两边是整齐的树木,前面湖的湖面随着光的散去变成了沉沉的墨色,归巢的鸟儿在逐渐暗沉的夜幕中飞翔的身姿,就像温言臻小时候玩的双手叠在一起,在灯光的烘托下做着飞翔的剪影。

小时候,对了,小时候,小时候有一天管家带来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小豆丁,明明是三岁的模样样子却像两岁。

被姑妈牵着手,小小的他很好奇:“姑妈,那是谁?”

姑妈一本正经的:“她是谁啊,她是我们阿臻的童养媳,长大了给我们阿臻当媳妇的。”

去!谁要那个小光头。

孩子们对于“媳妇”这类的话题总是很敏感的,敏感得温言臻把那刻的事情记得清清楚楚的。

第一次见到洛梵歌时,她顶着一个大光头,猛的一看过去还以为是一个小和尚,她站在客厅上,站着的姿势也奇怪,类似于金鸡独立,现在想起来,温言臻突然的就明白了那时她为什么要那样站着的,彼时,洛梵歌一定是害怕自己的鞋把他们家漂亮的毛毯弄脏了,所以,那刻,她小小的脑袋一定在想着,就一只脚站着,这样一来被弄脏的地方就只有一块。

洛梵歌,真是小可怜。

不,不,这样绚烂的时刻不应该去想梵歌可怜兮兮的模样,要去想她光鲜亮丽的模样,梵歌有着小小的虚荣心,她的衣柜里有很多的漂亮衣服,她喜欢用那些来打扮自己,让别人看到她的模样时会想着,那个总是穿得像公主一样的孩子一定得到很多的疼爱!

疼爱?温言臻心里一抽,洛梵歌有两个爸爸,两个妈妈,可是。。。

可是,没有人给她真正的疼爱。

十七岁时,糊里糊涂的怀孕,又在糊里糊涂的失去自己的孩子,二十二岁的时候,唯一的妹妹来到她的面前叫着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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