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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2)

('断,剪刀却裂成两半。

白景行:……

伍夫:“看起来还不如我的剑。”

白景行面色漆黑,骂骂咧咧:

“妈的,遇到奸商,买到假货了!

“想我堂堂白家三少爷,从小在天材地宝堆里泡大的,什么宝贝没见过,如今阴沟里翻船,竟然让多宝阁的那个混账东西给骗了!

“姓张的那个王八——”

——咔嚓!

白景行讲到一半,听到旁边清脆的响声,谩骂戛然而止。

两人走到灵泽身边去,就见那少年此时拿着一把剪刀,正在手脚麻利地修剪猪脚上的鬃毛。

咔嚓!咔嚓!

几剪子下去,猪脚上坚硬的鬃毛,被修得干干净净,一根不留!

白景行看得直流口水,“灵泽道友,你这是……什么至臻神兵?”

“这个?”

灵泽举起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把破剪刀。”

白景行:……

伍夫:“看看人家,取名字多实事求是。”

白景行在心里骂骂咧咧——自己被多宝阁姓张的那混账骗了,买到一把金石剪的高仿赝品,那真的又在哪?

想到这里,白景行看向灵泽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剪刀,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又舔了舔唇角,

“灵泽道友——”

“哥!哥!哥!”

白景行刚开口讲出一个名字,就被旁边一团小鬼头的高声叫喊声给打断了。

自从灵泽从乾坤袋里掏出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准备做饭的那一刻,小天劫便兴奋地双眼放光,跟在灵泽屁股后头蹦蹦跳跳。

黏得太紧,灵泽施展不开手脚,只能从乾坤袋里把野炊用的餐桌餐椅摆出来,让小天劫去桌边坐着等。

小天劫立即规规矩矩坐在餐桌边上,面前摆好碗碟,两个粗短的小手臂放在桌上,一手攥住一根筷子,竖在两边,眼珠粘在灵泽身上,随着灵泽的动作骨碌碌地转。

结果眼巴巴看了那么久,发现灵泽剃毛的动作停下来,竟然优哉游哉跟那两人聊起天来,小天劫终于忍不住,开始带着几分抗议色彩地喊哥哥了。

“哎!马上了!”

灵泽立即将那把破剪刀收进乾坤袋里,重新开始手脚麻利地做菜——

取肉质肥厚的猪后蹄,清理干净外皮上的毛发,先放入锅中焯水,至半熟之后,捞出来,从一侧划开皮肉,挖去中间的直骨。

再将提前准备好的山核桃仁,辅以松仁和零星的猪皮、猪蹄筋,一同碾碎了,填入后蹄内,塞实,重新入锅,滚水煮至极烂,重新捞起。

放凉至形成皮冻,再带皮完整地用提前调配好的酱料糟制,浸腌入味,起到去腥、调味、增色的作用。

最后把烂熟入味的蹄肉取出,改刀,切成薄片,装盘[注]。

“上菜咯!”

灵泽端着那一盘得来不易的百果蹄,乘风行至餐桌边,摆在小天劫面前,然后一扯胸前围裙,

“灵气秘糟百果蹄!”

灵泽这么一吆喝,不光是小天劫和萝卜精跃跃欲试,就连原本兴致缺缺的白景行和伍夫也忍不住凑到跟前去围观。

灵泽做的这道百果蹄,实在是香气四溢,只远远嗅上一嗅,肚子里的馋虫立即便被勾出来。

原本对这菜不屑一顾的两人,同时发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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