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向着北面山脉行走了两三个时辰,都差不多快午时时分。(在古代一个时辰等于两小时。)叶晨手中只有一只山鸡,运气好,被一箭射穿身体。
“你爷爷的,是不是大冬天都去冬眠了,一上午,就打到一只山鸡,这样下去到天黑还不如昨天的收获。”叶晨靠在一棵树下不停嘀咕着,嘴中嚼着腌制好的干肉,一边呢,拿着一个酒壶,算是叶晨自己酿的果酒吧。
叶晨喝不惯古代的酒,古代酿酒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大部分都是米酒之类,度数很低,还没叶晨自己酿的果酒高。果酒酿不需要太多时间,就可完工。
在这个时代,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有酒喝,酿一次酒都要好长时间,哪有这么多。所以这个时代的饭馆酒是有,但大部分搀着水也说不定,要不然,那些武将们也不会喝好几坛也不会醉。
看来叶晨在现代还真没白活,其实叶晨会这些东西,主要现实干的活多啊。在酒厂干过,在蜡烛厂也干过,甚至印刷厂之类的都干过。从小就勤工俭学,只要可挣钱的叶晨都会去干。叶晨可怕的记录在暑假的时候,曾经一天干五人份的工作。不是叶晨没钱用,叶晨大部分的钱全都帮助孤儿院的那些孤儿,在叶晨生活旁边,也有许多人照顾着叶晨,经常帮叶晨找工做,照顾着叶晨。
想着想着靠在树边的叶晨,差点睡着“该启程了,在不打点猎物,今天就喝西北风了。”叶晨站了起来,刚想在往里行走,一阵虎啸响遍整个山林。
“我的妈啊,老虎的声音。”从声音的响亮,叶晨知道,老虎就在这附近,说运气好还是运气坏,刚说一天没什么猎物,现在到好,来了一头大老虎。
到底是走还是留下,叶晨不知道该怎么做,老虎的实力可不差,可自己堂堂七尺男儿还怕一头老虎不成。(本人也搞不懂,七尺在古代和现代有什么相差,自己就把七尺改成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吧。)还有一点,就是叶晨也想亲眼看一看所谓的老虎,不管现代和古代之人都说老虎怎么这么厉害,前世的自己也只有在电视上看过,活生生的就真没见过。
最后,为了看清楚老虎的理性,叶晨往着虎啸声跑去,大雪纷飞的天气,叶晨沿着雪地上还没被雪覆盖的残留,雪地上可是清清楚楚留着老虎的脚印。
当叶晨走进的时候,果然,在树林三百米不远处,有一只巨大的花斑大老虎,此时这只老虎正在使用着午餐,嘴中撕咬着一头已经死去不久的小鹿。
“好大啊,起码有牛犊大小。自己肯定打不过,还是走人吧。”叶晨开始打退堂鼓,杀狼还可以,杀老虎,那可是比狼强十倍的生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