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的最多前半句是柏少御,后半句说的就是伽蓝了。
不负责任地说,柏少御除了顶了个木白的名字,然后敲键盘码字儿外,其他的一概事务全推给了郁岚去做……甚至包括了网上访谈和收益入账。
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本文的记录者曾经千方百计地贿赂过伽蓝大人后,才知道木白这小子的作者收益……
伽蓝当时微笑着说,“我都是在千字80的基础上和网站商议电子版权的。”
言下之意,千字80以下,基本不可能签到木白的作品。
柏烽炀对这一切都纵容不管,唯一感到不满的地方是柏少御雷打不动的熬夜……甚至有时候这位“当红写手”会揪住他的领子温柔地问,“要做吗?要做的话半个小时内搞定,不做的话自己乖乖去睡觉……我还要去赶稿。”
虽然每次他说出类似的话后,柏烽炀都会态度强硬地“镇压”到底——具体表现为,在床上的索求不止、一晌贪欢、春宵苦短。
至于,柏少御说这种话,是自己真的想做但是心口不一,还是在玩儿情趣增加激情,乃至于真的有赶稿任务……就不得而知了。
在柏烽炀都不在乎这个问题的答案后,有谁敢去问他呢?
把一篇小说的完结章发到伽蓝的邮箱里后,柏少御习惯性地点起了一支烟,仰靠在皮质靠椅上。
回到a市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柏烽炀因为工作出国一次,出差两次……其余的时间,基本上都住在这里。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知道男人笑起来唇角处微笑的弧度,知道男人低语时眉间淡淡的温柔,知道男人的敏感点,知道男人在做-爱时喜欢采取哪种姿势,……剩下的,就多半是不知道了。
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食物,不知道他喜欢哪家的品牌,不知道他习惯几点起床几点休息……甚至连他固定看的报刊是哪几份都不知道……而且,连联系方式都是只知道手机的。
现在,生活在一起,反而……就像是从头开始认识一个人,直到习惯了他的生活方式,习惯了他生活在自己的身边。
烟缓慢地燃到了一半,再被他摁灭在电脑桌上的烟灰缸里。
一个月前,他在上一篇小说的结尾处写了一段无疾而终的单恋故事,发生在女配角和男主角之间的爱情。故事的最后,失忆的女配角捂住自己的胸口,默不作声地看着男主角流泪不止,“……我认识你吗?为什么看着你会觉得很难过?”
男主角很坚定地说,“不认识。”
结局一贴出来以后,很多读者留言对此进行了评价和解读,包括一贯的水车和看霸王文爱好者。
次日,木白对这个结局做出了“官方“解释。
他说:“失忆”只是一件外衣,不管是不是记得,是不是认识,终究是选择了放弃。
毋庸置疑,凭借这两句解释,又赚了不少感性至极的女孩子的感情印象加分。
柏少御又点起了一支烟,大概是这个结局的设定,让他突然鲜活了一年前的那段记忆,所以一时间倒也沉思起来。
他想起了郁岚曾经对他说过的话:“我想,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和他在一起。想到他时会有隐秘的甜蜜,不管他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找到借口容忍。即便是面对世界和他的二选一选择,也愿意选择他。这种‘喜欢’,叫做‘爱’。”
是喜欢吗?是爱吗?
口中吸入的烟雾缭绕着被吞了进去,会有一种被充满了的错觉感。
他想,他现在只是习惯了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个叫不叫喜欢?
习惯,和喜欢……
正在沉思间,门口的门铃被人按响了。
掐灭了烟,柏少御站起来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