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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末日之吻(下)(1 / 2)

紫烟叹息,她深知自己是被洛东杰给绑上了战车,绑为洛东杰复仇的战车,但是无奈,她却只有战。

凌紫烟举高双手,手指做出一个手势,向前,并且抹掉。

这便是死。

冥色被培育了十年,还从来没有一次出手,却让见识过的人活下去的经历。这无论对于冥色还是帝国来说,都是规矩。

见过,就一定要死。

人们都很了解,龙云也很了解。其实龙云是知道冥色存在的,因为龙云曾经有一个朋友,名叫司徒海。

这个朋友被誉为宇宙第一游侠剑客,在极年轻的时候,便已经被认定为大剑师,甚至有超越剑圣成为宇宙第一剑的名望。

但龙云的这个朋友却放弃了所有的荣誉,他反而潇洒的周游各大星系,阻止反抗力量与帝国作对,到最后竟然只两个人就抵御住了帝国无可匹敌的第一大舰队。

司徒海曾经对龙云说过,在这个宇宙里面,没有哪个人的剑是可怕的。因为剑是利器也是明器,当你能看见剑锋,当你能够发觉对方的杀招时,那并不可怕,纵然你要死于对方的剑下,也无非是死而已,并没有恐惧。

但冥色却不同。甚至于,连那个宇宙第一游侠剑客的司徒海,那个可以一剑刺穿飞船的大剑师眼神中都流露出畏惧。

冥色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力量,它是黑暗的,黑暗到把所有黑夜的颜色加起来,都不足它的万分之一。它是强大的,强大到帝国皇帝宁可放弃所有的舰队,也绝不愿意放弃冥色暗杀团。它是可怕的,它的可怕并不在于它的剑,而是在于它能够制造幻觉,它可以看穿每个人的心思,然后制造出每个人最恐惧,最不堪忍受的幻觉来击垮。

那是一种根本就不敢回顾的感觉。当那种心碎痛楚一次次的在面前重演时,任何人都不会再有战斗力。

所以司徒海一再的告诫龙云,帝国的任何一个剑手都可以得罪,但千万不要遇上冥色,因为那会让他生不如死。

龙云牢牢记得这句话,甚至在司徒海带走龙云的妻子后,他依旧还记得这句话。

可是现在,龙云却不得不面对了,当他看见凌紫烟做出那个手势后,便知道自己的宿命原该如此。

洛东杰却很友善的给他们一次机会:“告诉我,杨浩在哪里,我可以放过你们中的一个人。”

一个人,但要出卖杨浩。

龙云露出了讥笑,他甚至都不用问其他人。龙云缓慢而有力的抽出自己那把阔剑,突然有一种汹涌上来的壮怀:“能够与冥色一战,总算不辱没战士的称号。”

在龙云的身旁,玛雅虽然遭受重创,但还是散去原型,将所有的战斗能量积蓄到最高点。大诺小言早已经拔出长剑,背靠背的摆出战斗架势。

浩剑团没有人会在威胁下屈服的,更何况还是在自己的飞船上。

更何况龙云这边还有战力,他们还可以血战到底。

龙云的阔剑上,湛现出明亮的光芒,他身体内的原力,竟然与别人不同,呈现出一种红色的气雾状,比普通战士的原力更加精粹。

这是在经过混元子指点后修炼的结果。银河帝国的原力术说起来是战士修炼术,其实却是为了不让修炼者复苏,所以才故意将人引入歧途。龙云的家族本来就有修炼的根基,在让混元子一指点,如今的实力更是突飞猛进。

不要说是洛东杰这种不事修炼以强舰厉炮取胜的将军了,就算是现在这里的几个人中,如凌紫烟一般的高手,恐怕也难以与龙云匹敌。

现在的龙云,战力突破十五级,已经进入了剑师的层级。所以他面对强敌并没有恐惧,他相信自己的剑,足可以让他保护身边的人。就他看来,冥色的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厉害的,只要自己先发制人,以家传重剑对敌,至少能够先砍掉两个(web用户请登陆载txt格式小说,手机用户登陆wap)。

龙云的想法本来是没错的,因为虽然冥色一出现就用幻像骗xii关掉了末日之吻,又让玛雅吃了个暗亏,但就个体而言,每个冥色成员似乎都不是很强。

龙云壮怀激烈,他将手中的剑高高举起,所有的力量都聚集于剑尖之上。修炼了那么久,他的真正实力却从来没有让人见识过,这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是种无比的遗憾。但这遗憾到现在为止就将结束了,因为龙云相信自己这一剑,将改变整个战局,也会让龙云的家族,重新成为银河帝国中佼佼者。

就在几天之前,龙云曾对着三晶海上的一座硅山练剑,只是一剑,就他高

的这一剑,竟让整座坚固无比的硅山四分五裂,中间一个深达百米的洞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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