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寨主实在是天下第一憋屈的强盗,劫了个媳妇回来,反倒被吃遍了豆腐。
此后易尘似乎已经圆满,加之“嫂子”频频对他敬酒,很快便醉得不省人事。许子期深一脚浅一脚地过来扶他相携着去了。
在我明示暗示下,弟兄们很快也散了。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刚刚还人声鼎沸的山谷间,好像只剩了我们两个人。
她起身就要走,被我眼明手快地拉住了手。
她似乎微有点怒意,扬眉道:“还要如何?”
我无辜地举起手道:“送佛送到西。你可知如何下山?”
于是送了又送。
避过各个明哨暗哨,两个时辰后,山寨的出口已在眼前,不远处的村庄点着零零落落的灯。
我朝她拱拱手道:“我的弟兄不懂事,这两日对姑娘多有得罪,还望姑娘不要放在心上。日后行路,还是要万事小心。”
她显然松了一口气,道:“就此别过。”
背影飘逸。我却突然觉得不甘心,于是扬声问:“还未请教姑娘的闺名?”
她转过身来,似笑非笑,道:“我知道你的闺名就行了,子颂。”
我嗫嗫道:“卫子颂。”再抬头时,她已走出老远,只那一笑在我脑子里良久,徘徊不去。
后来我见多了她这种笑,知道她这么一笑带来的必定不是什么好事。于是我无数次地后悔,如果我一早知道她是大燕朝的公主,我一定第一时间就把她送下山,一定不会摸了她的手又摸脸,就算摸了也会让她连本带利地摸回来,更不会同意什么劳什子的婚礼了。
可是天地良心,就算我不知道她是公主,也并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吧,可是为什么这事态却渐渐发展出了我的掌控之外,朝着悲剧的路线越走越远呢?
第四章
不几日收到我爹的飞鸽传书。
“贵客至,速归。”
哦,我又忘了说,除了当强盗的主业外,我还有个副业,便是当卫天城的儿子。说起来,我也算个不大不小的官宦子弟。雁落山下有城名曰鄞州,位于大燕版图的最东边,而我爹卫天城,便是这鄞州刺史。至于我的女子身份,连我爹也并不清楚。怪只怪我十多岁的时候被送到刺史府上的时候,便是作男装打扮的。爹只是看了我随身的玉佩,便默认了我的身份,给我划了院子,请了老师,至于随侍的仆人,还是一路护我来府的那两个,于是,这身份的秘密便顺理成章地被保管至今。所以当日我对着那小娘子说出我是女子的时候,自己也很是被吓了一跳,怎么会这么轻易,便把多年的秘密相交。
府上生活太单调,于是我十六岁时便上了雁落山,扯起大旗招揽弟兄当起了山大王,至今三年。
当然我老爹并不知道我在雁落山上做的生意,他只是很天真地相信我在雁落山随神秘高人习武。反正我从小被当儿子散养惯了,是以十天半月不回家并不是什么大事,而这飞鸽传书让我“速归”还是头一次。
这个时节的山寨如其余各个时节一般,没什么正经事。于是我很放心地把寨子交给许子期和易尘,下山去会这个“贵客”。
走至半程才发现自己不自觉地选择了上次送那小娘子所走的路,之前是晚上所以没有觉察,这一路原来已经开满了各式各样的野花,姹紫嫣红,端的是春光明媚惹人醉。
于是一路走来我的心情都很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