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卖房可不像现代,自己的房想咋卖就咋卖。唐朝规定卖房先问亲邻,五代十国时,卖房先问四邻和族人是否想买,如果他们不愿意买,或者出的价太低,你才能卖给其他人。
宋朝规定的就更细致了,还明确了征求意见的顺序,先问族人,后问四邻。
如果你不征得他们的同意,偷偷摸摸把房子卖了,他们就能去官府告你。然后你必须将房子原价赎回,重新出售,这个售出对象还得是先族亲后四邻。
所以在宋朝,想要卖房,得先拿个小本子,把自己所有族亲和四邻的名字依次列在上面,打算出售房子的大小以及价格也得标上。
按小本子上所列名单依次去征询意见,被问的人,不管是想买或是不想买,都要签上名字或盖上章,但凡有一个亲戚拒绝签字或盖章,你这房就卖不成。
所以后世网上才会有,如果你生活在宋朝,人缘不好,房子都卖不出去的说法。
卖房的这位富商少爷肯定不会自己去跑,包括跟刘元良交易,都是他的管家来的。周牙侩就是干这个的,一应手续都是他领着办的。刘元良付了银子,拿到了红契后,松了口气,终于有家了。
白露听完买房的整个过程后,决定以后只买房坚决不买房。谁能想到卖个房那么麻烦呢?
小系统听完她的吐槽,解释道:是麻烦了点儿,但出台这样的律法,本意是好的。把卖房子从一个人就可以做主买卖变成了要一堆人共同商议,加上限购令,是能有效的解决商贾大量囤房的问题。
白露想想也有道理,商贾囤房是为了赚钱,这条律法一出囤房很大可能到最后卖给了亲朋四邻,首先他们不可能出高价,这样一来别说赚银子,不赔钱就是好的了。商人逐利,自然不愿意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反正不管过程如何繁琐,房子是买到手了。搬家也方便,自家有马车,行李收拾好搬到马车上,一趟拉不完多跑两趟。
都说破家值万贯,何氏恨不得把整个家都打包带走。白露实在看不下去了,把她哄上马车,先去新家收拾着。
自己留下来收拾,破破烂烂地该扔都给扔了,重新置办成新的。何氏舍不得骂白露,把刘元良训了个狗血淋头。
刘元良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给闺女背锅,他乐意,让媳妇儿训就训吧。
白露趁何氏不注意,每间屋子里都用了清洁符和驱虫符,然后把房子加固,这房子住个百年都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