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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2 / 2)

午饭喝半碗清炖撇去油熬的浓稠的鸡汤,里面泡了两口量那么大的暄软的馒头,下午加餐半杯果汁。

晚饭半碗小米粥、半碗蒸蛋,晚上加餐半杯加了回春丹的热牛奶。每次吃完饭,都要在院子里蹒跚地龟速溜达一圈消食。

若是出了汗她就进空间晾干,澡不敢冲,怕滑到爬不起来,温泉更是不敢泡,怕滑到池子里出不来给泡发了。

就这样折腾了一天,也就是穿越过来的第三天,她才彻底掌控了身体,四肢也从僵硬变得灵活起来。

生平头一回,她过来时,原主只剩一口气。她脑子是清醒的,但身体僵硬不听使唤。好在还没断气,她就过来了,这要是真断了气,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呃,那还是应该能救得了的,别的不知道,但太清圣人的金丹就能生死人、肉白骨。

原主李白露,夫家姓陈,人称陈李氏。好吧,万恶的封建社会,女孩子大多是没有名字的。在娘家时大多叫大丫、二丫,嫁人后就只剩个姓氏了。

原主是家中幼女,家境富裕,不但父亲是举人,就连两个哥哥年纪轻轻都考中了举人。都说金举人、银进士、穷秀才。举人老爷家唯一的姑娘,又是老来女,在没有嫁人之前,生活无疑是富足幸福的。

但所有的幸福都在十三岁那年戛然而止,李父家族因牵扯进平王谋反,全家抄斩,但凡沾亲带故的全都被连累抄家流放辽东苦寒之地。

负责查抄李家的是李父的知己好友,他提前通知李父,意思就是家产能转移的赶紧转移,两个儿子是没办法通融的,小女儿赶紧嫁出去,能逃一个是一个。

李父也干脆,跟两个儿子商量后把经常卖给他们家野味的猎户陈山给找了来,直截了当的问他愿不愿意娶自己的女儿。

陈山当然愿意了,他是猎户,家中无有田地,就靠一把力气打野味,但能打什么全靠运气,村里条件好的人家都不愿把女儿嫁给他,更何况举人家的千金小姐。

李父没有瞒着他,把自家的祸事也跟他说了,让他自己回去考虑。

陈山毫不犹豫:不用考虑,我愿意娶,虽然有些趁火打劫之嫌,但我早已倾慕小姐,虽然我以后可能不能让小姐过上富足的生活,但我陈山发誓,但凡我有一口饭都先给小姐吃,只要我活着,绝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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