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品>都市言情>不看美女和大腿,来看杀人和悍匪> 第152章 辽北第一狠人王强(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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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辽北第一狠人王强(八)(2 / 2)

在开庭之前,法院预计他的案子需要审理四天才能结束,结果因为王强表述清晰,而且全部认罪,所以一天就结束了。

走出法庭之后,王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后悔吗?”

王强回答道:“没啥后悔的。”

记者又问他:“你对被害人家属有没有歉意?”

王强想都没想:“没有!”

4月28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强死刑,张柏岩、赵俊伟无期徒刑,赵俊鹏和杨兴波各自有期徒刑二十年,五个人都选择了不上诉。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王强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因此把所有的责任,都大包大揽在了自己身上,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另外的四个人,肯定有人要掉脑袋的。

虽然王强没有上诉,但由于案子太大了,后面的执刑也没那么快,每次到了快执刑的时候,王强就又想起来一个案子。

一直到了2005年11月8号,王强又交代了一个案子,就是之前在抚顺监狱旁边,杀人抢手机的事。

到了11月15号,王强又提出来了,我还有命案要交代,条件是要吃一顿小河虾。

狱警没办法,只能分头出去买,但这个季节根本就买不到,最后只带回来了一只烧鸡。

王强非常不满意,一边啃着烧鸡,一边发牢骚:“什么意思啊?我的小河虾呢?”

饱餐了一顿之后,王强又交代了2001年3月7号,在昌图县用板砖拍死一名男性,抢了七百多块钱的案子。

总是这么拖着,也不是长久的办法,最终上级决定,在2005年11月17号,对王强执行了枪决。

王强最后留下的话是:“我要把骨灰撒在老家附近的水库里,希望我儿子以后不要走我的老路。”

王强的案子里,并没有什么高智商、高难度的作案行为,完全就是随机乱杀,被人记住的,都是他的冷血和阴毒。

王强之所以成为这样嗜杀的刽子手,和他老爹有摆脱不了的关系,但不管怎么说,做了恶就要付出代价,就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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