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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昔:这么来看,两起凶手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所为,而非模仿作案?
周生:不能保证,只是怀疑。
谷晓:为什么?两者间有什么地方不同吗?
周生:遗弃尸体的地点。
谷晓:地点不同不是很正常吗?很多凶手在第一次抛尸地被发现后都会转移。
傅有:应该不是这个原因。
谷晓:嗯?
傅有:我注意到第一起案件尸体是一个月后被发现。这意味着凶手并不想让人尽快发现尸体。而现在这起尸体是丢弃在田里,太容易被人发现。凶手抛尸目的改变了,这一点需要注意。
周生:没错。二十年前的那起案件尸体被埋在了山上,若不是下暴雨,土壤松动,裹尸体的袋子露出被登山人看到,我们根本发现不了尸体。
傅有:若是同一人所为,凶手改变抛尸目的这一变化非常重要,很可能是他这一次作案动机的原因。若不是同一人所为,那?
谷晓好奇:不是的话,那会是什么?
傅有:模仿作案,但这个模仿的细节如此到位,是怎么做到的?凶手为什么要模仿?模仿的目的是什么?这些都是疑点。
蒋昔:可是我有个疑问。二十年前的凶手不是被缉拿归案了吗?
周生:是。当年警方认定安燕所在班级的化学老师梁安是凶手。
蒋昔:判定依据是什么?
周生:犯罪嫌疑人有被学生家长投诉过说其手脚不干净,放学经常留女学生补课。他的工作又能轻而易举拿到硫酸。
蒋昔:可是这些证据并不充分。
周生:学校里有同学证明他经常会单独留下安燕,还有人说曾看见安燕从犯罪嫌疑人办公室跑出来时哭了。还有个别老师也表明梁安这人不正经,曾看到对方在报刊亭买色情杂志。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最后在警方的追问下,他承认了是他做的。这案子也就结了。
一直没开口的季时余突然说道:就你刚刚说的这些都不足以证明梁安就是凶手,所以当年是追问?还是刑讯逼供?整个流程确定合法合规吗?
季时余不鸣则已,一鸣封喉。
周生当下语塞,说不出话。
二十年前,他也只是个小警员。虽然参与了案件调查,但有很多细节他也不清楚,只知道梁安最后是自己签字认罪的。
秦飞章开口道:这就是成立专案组的意义。我需要你们查出真相,当年的嫌疑人如何被定罪的?这其中是不是有猫腻?所有的细节需要你们一一彻查。任何违规不合法的操作都不能漏掉,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有问题的人。明不明白?
几人异口同声: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