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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流氓(缺点永远比优点更突出的熊...)(1 / 2)

林珺出生的时候林悯已经跑了,所以她并没有见过林悯。

单从相貌,就连林珺都认不出他来,但章子作不得假,林悯之印,悯心老人,这可以确定,秋田会馆里呆的就是林悯了。

而且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对慈心已经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了。

聪明药一案公安机关会进行侦破,涉及毒.品,公安机关也绝不会放过犯罪分子,肯定会严厉惩罚。但是慈心的,林珺的名誉该怎么办?

她要怎么做,才能让大众,消费者知道聪明药不是她卖的。

而说起林悯,就不得不说说目前大陆和东岛国的情况。

曾经,五十年前,东岛国作为侵略者,是侵略过大陆的。

所以在这片土地上,人们对东岛国有着天然的仇恨和敌视。

但在战后,东岛因为有红国的支持,经济发展搞得特别好,它比大陆要富有得多,经济类的支柱型产业也多。

一衣带水的两个邻国之间,如果能够有深入的经济类合作和交流,对大陆的经济发展将是非常好的助力。所以近几年,大陆和东岛国开始了各方面的合作。

而东海市,因为是国内经济试点城市,跟东岛国的合作,从汽车、电器再到医疗器械,都是国家所鼓励,并会给予政府,大力支持的。

在这个大环境下,政府对于跟企业跟东岛国之间的合作就放得特别宽。

对来此合作的东岛人,也会给予很多照顾和特权。

现在,法典作为目击证人,可以指证是秋田会馆里的人把聪明药给的山鸡的,只要能逮捕山鸡,就可以对秋田会馆进行搜查,要真搜到聪明药,就可以起诉秋田会馆了。

但秋田会馆是外事厅和文化厅牵头搞起来的,在两国经济交流正值高热的阶段,当公安局把聪明药的事汇报上去,上面领导会不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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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牵头让他搞个文化交流类的会馆,其意义和目的又是什么。

所以,这件事远没有表现看上去那么简单,林悯的动机,应该也不仅仅是搞垮慈心,得到慈心那么简单。

顾谨认为,搞垮慈心只是林悯要办的其中一件事情,他背后的东岛政府,应该还有更大的阴谋,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是啊,所以这件事,咱们不能扔给哪个派出所,一扔了之,这个案件,得我自己接手,自己来查。”王剑锋略思索片刻,说:“再大的毛线团,它也有个线头,山鸡就是那根线头,法典,走,你跟我去找山鸡。”

法典并不知道山鸡住在哪儿,但这个也容易,先上东海港找黑8,他肯定知道山鸡的详细地址,所以要找到山鸡,倒也不难。

话说,王旭东还气乎乎的,一副气不顺的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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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大家坐一起讨论了半天,现在,王旭东该知道聪明药到底是个啥了吧?

法典既骄傲又得意,得儿一声,问王旭东:“哥们,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趟东海港,有我出马,顶多两个小时,我就能把贩卖聪明药的人捉拿归案,他手里有一箱子聪明药呢,你不想知道吃了聪明药啥感觉吗,到时候我管你饱。”

王旭东家在农村,从小也长在农村,对东岛国,就像法典一样,因为从小的教育环境,有种天然的仇恨。事情太复杂,他一农村来的孩子,根本听不懂。

也不

懂啥叫个文化与经济类的交流,更不懂政府为什么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男孩嘛,对于混混,毒.品一类的事有着天然的热情,所以虽然他依旧看法典不顺眼,依然要死鸭子嘴硬,但还是说:“去就去,谁怕谁?”

事发突然,而这种突发类事件,最考验的,不是公安机关的侦破能力,而是协调能力。王剑锋能办案子,但他不懂官场,也不懂该如何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尽可能快的,把事情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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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一早,报社就会刊登关于聪明药的提醒公告,要林悯看到,发现事情败露,他很有可能会跑,所以你一定要赶在报纸上市之前找到山鸡。”顾谨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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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你们不能冒冒失失的,直接带人去搜秋田会馆,因为它属于外事厅,和红国领事馆是一样的,搜查,必须获得外事厅的许可,而外事厅,还得跟东岛政府进行协条,那么最终,有可能你根本进不去,林悯还会当着你的面,大摇大摆的跑掉。”顾谨又说。

牵涉上外事,就会牵涉到外交法律,这方面不说王剑锋,就公安厅的领导们,说起来也头大,因为法律的条框太多,一不小心就要触红线,而现在,国家对违犯罪,远不及发展经济更重视。

而一旦公安在外事执法过程中碰了红线,还得挨通报,挨批评。

这要别人,嫌麻烦,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了。

幸好王剑锋是个睚眦必较的,也幸好有顾谨可以帮他的忙。

但是,一旦抓到山鸡,有法典的指证,搜查秋田会馆理所当然,为什么顾谨不让他去?

而他要不进去搜查,在报社已经登了聪明药的紧急通告的情况下,林悯发现问题不对,跑掉,回东岛了呢,那他们岂不又是白忙活一场?

顾谨也是走一步看一步,思索了一会儿,说:“这样吧,你们先去抓山鸡,抓到以后,先拿口供,拿到之后就立刻把秋田会馆包围起来,但不能是以搜查的名义包围……”再想会儿,他说:“就说发生了非常危险的事,需要把秋田会馆保护起来,至于怎么进去搜查,你再等等,我得慢慢想个办法出来。”

王剑锋听完,顿时说:“咦,这个法子好,真好!”

就好比大陆公安不能随意搜查红国领事馆,秋田会馆,他们也没有搜查权。

王剑锋也正在苦恼,自己该怎么才能在打草惊蛇了的情况下,还把林悯给稳住,顾谨,怪不得外面送个外号叫流氓律师。

保护这个词儿,听起来可真够高大上的。

得,那他就先抓山鸡取口供,然后紧急上门,‘保护’林悯。

至于下一步的行动,先让顾谨想办,毕竟办法是想出来的。

法典是最开心的一个,乐到甚至忘了问一声,给他晒了一天的妹妹现在怎么样,因为还没吃饭,端起碗快速的扒着米饭,准备吃完饭就跟王剑锋走。

但这时林珺在卧室里喊:“顾法典,你给我进来。”

法典忙着吃饭,顾不上。顾谨推门进来,见林珺脸色很不好,以为她是在为林悯生气,遂说:“事情还没有闹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你不用太着急上火。”

林珺刚刚帮半夏处理完身上的晒伤,哄她睡着,压抑着喉头的怒火说:“你把顾法典给我喊进来。”

顾谨刚才看到半夏身上脏脏的,但因为她当时还没洗澡,晒伤的毒还没有发出来,所以他也以为孩子身上只是脏了,洗洗就干净了。

因为孩子盖着毛巾被睡着了,也看不出啥来,以为林珺是有啥话要问法典,遂回头,又把他喊了进来。

林珺举目四顾,从墙上摘下了挂着的鸡毛掸子。

看乐呵呵的法典进门,她先揭起半夏身上的毛巾被,给他看孩子被晒的最严重的部位,肩膀和背后,本来只是黑,但涂了药以后就红透了,红的像要渗血一般。

小小的孩子,蜷成只小虾米一样躺着,睡着还在打颤儿,可见她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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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下意识伸出了手,举到妈妈面前,展开。

手起掸落,啪啪两下,声响轻脆,掸落就是一道痕,法典的手迅速肿了起来。

但他没动,手也没躲,依旧傻乎乎的站着。

林珺掸指法典的鼻子:“你知不知道,烈日暴晒完六个小时,人的皮肤就会脱皮,12个小时后会水肿,还会起水疱,因为脱水,人会高烧,而高烧,就有可能烧坏脑子,或者致命?”

蜷的跟只虾米一样的半夏虽然喝了很多水,可是唇皮翻翘,小脸也是红彤彤的,孩子难受,就皱着眉头直哼哼。

法典也懵了,明明下午半夏可精神可活泼了,在海边玩的那叫一个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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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傻眼了!

虽说心里最疼的是半夏,但林珺曾经因为妍妍而忽略过三个儿子,以致他们在成长中出了各式各样的问题,所以在半夏回来后,她尽管偏爱女儿,但一直小心翼翼的克制着自己,尽量没有在生活中过度的偏颇过半夏。

但今天法典把孩子晒伤不说,还让她中暑,脱水了。

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今天晚上于半夏来说,是个鬼门关。

越想越气,林珺又一掸子抽了过去,顾谨看不下去了,来抢掸子,啪的一声,他的胳膊被抽出一道血痕来。

抢过掸子,顾谨说:“孩子知道错了,他也不是故意的,你可以好好讲,不要打他。”

顾灵和王剑锋听到声响,也进来劝,顾灵拦住林珺说:“嫂子,你别冲动,别打孩子呀,男孩子嘛,天生马虎,他肯定知道错了,你就别打他了。”

王剑锋自己刚才还在抽孩子,这会儿也要劝:“嫂子,孩子不能打,越打他越叛逆,咱得跟孩子好好说,法典也就马虎了点。”

这一听就是不走心的和稀泥。

而别人越这样劝,法典就越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他哪里马虎了,为了追查案子,垃圾桶,别人的厕纸他都能注意到,就证明他一点都不马虎,相反,还特别细心。

但为什么会对妹妹那么马虎,究其原因,是胆大妄为,是不上心。

林珺一把搡开顾灵,手指儿子:“顾法典,半夏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是你,她在你身边的时候就会放松戒备和警惕,今天晒伤,明天有可能她就会被拐卖,或者别的意外,当伤害造成,你再后悔都没有用,你懂不懂?”

他总是在关注外面的世界,但从来不会像小民一样,那么仔细的去观察妹妹。

可偏偏妹妹最信任的人就是他。

半夏跟着任何人的时候都会保护自己,只有跟着他的时候不会。

这种事,你不骂,不打,不让他吃个疼,吃个教训,他是记不住的。

法典也很后悔的,但正如林珺所说,再后悔也没用,因为伤害已经造成了。

半天时间,他

在阴凉处懒洋洋的蹲着,任凭不懂事的妹妹在海滩上暴晒,完了又带着她跑了老远,蚊子在她腿上叮了好多大包,一个摞一个。

在外面时因为兴奋,他压根儿没有关注过妹妹。

此时看她睡梦中还皱着眉头,在瑟瑟发抖,后悔,悔死了。

但有用吗?

林珺看眼闺女,再看眼儿子,气的汗毛乱竖,低吼:“顾法典,半夏有个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

法典一直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妍妍的,虽然爸爸找出了事情的原委,但他当时确实马虎大意过,这个是不可否认的。

因为妍妍本就有病,林珺于她的死有心理准备,倒没现在这么冲动,也没有打过法典,可于法典来说,这已经是噩梦的重演了。

男孩还伸着手,傻愣愣的站着。

林珺越想就火气越大,趁着顾谨不注意,抢过掸子,还想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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