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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2)

崖有一种独有的豪针,虽然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制成,但见血即融,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遗症。

“暗器而已,让怪郎中仔细看着。”梓江完全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斜倚着窗前的卧榻、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喏,你喜欢的豆糕。”

木甜原本已经几天几夜没吃没喝、不眠不休,现在见了宫主终于安下了一颗心,发现宫主完全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又看见桌上的豆糕,终于觉得饿了。看看梓江、又再看看豆糕,似乎这里的豆糕看起来要比安乐宫里的好吃很多呢!

嗯!太棒了!简直好吃的想把舌头吞下去!粉粉的白霜里面是香糯的外皮,一口下去满满的红豆香,果然是比安乐宫的厨子做的好太多!可不可以把做这个豆糕的栓回去,给他专门做豆糕吃啊!

就好像是读懂了木甜的心思一样,梓江瞟了一眼干干净净的瓷盘心里暗笑,心情也好了不少,“喜欢的话,连人一起带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教不严,师之惰,倒计时,要回国。

第11章逍遥宫主

梓江现在身处的小镇名为烟雨镇,很诗意的名字也的确镇如其名。正逢梅雨季节,缠绵的小雨润湿了青春的悸动,温婉的佳人、清秀的阿哥,每每在青石板铺就的路上相逢,总是会有些朦胧且美好的情愫暗生。

不过,

显然梓江煞了风景。

烟雨镇距江南不过四、五日路程,在这里,安乐宫宫主标志性的火红色华袍也是人尽皆知。当梓江一袭红衣缓缓迈下客栈的二十一阶木梯,来到街上时,看到的是一片肃杀。

静,非常静。

就连软绵绵的细雨落在石板上,似乎都能听见声音。

烟雨镇唯一一条可以并行两架马车的大街上没有半个人影。不过比起江南,这里的大家躲的实在是太过匆忙,连收铜板的竹篓都没来得及一同带走。

钱财乃身外之物,这句话在此时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

梓江见怪不怪的踏出客栈,原本还因为顾忌着怕被人认出来而做的易容显得多此一举,他真是小觑了这身衣服的威吓功力,这些人只认衣服不认人,倒真是给他省了不少事。梓江笑笑将广袖挽在身后,背着手慢悠悠的转头,被身旁卖小玩意儿的摊位吸引了注意。

宫主威武!出门都自带清场功能。

木甜美滋滋的跟在梓江身后踏出了客栈,左右一扫量,尖鼻子就朝着荷叶的香气走了过去。“宫主,您还没吃晚饭吧,有荷香鸡还有糯米团子,您要不要来点儿?”嗯!好香啊!木甜也不怕烫的从笼屉里取出两份荷香鸡,又自己动手从旁边的笼屉上取下晶莹的糯米团用一旁的干净荷叶包好,动作利落熟练,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两人份,嗯...一个银豆子应该够了。木甜随手把一颗银豆子扔进老板没来得及带走的竹篓,抱上东西朝已经走远的梓江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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