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有几分骨气。”时方喃喃道,接着,他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向了那两个随从。与时方对视了之后,那两个随从的双眼变得呆滞,没了神韵,不知是陷入了什么样的梦境之中。
时方推开门,见到正将笙月压在身下的人,冷冷地说道:“放开她!”
那人回头,看向时方,一脸不爽地说道:“什么人啊,敢扫了本公子的雅兴!”
“若是这等低俗之事,也能被称为雅兴,那么全天下便不再有污秽之地了!”时方大喝道。
那人提起裤子,昂着脑袋,指着时方说道:“给我上!”
随着那人一声令下,他身边的两个随从都挥动拳头,只不过,是朝着他的脸而非时方。
“啊!”面对突如其来的殴打,那人没有一点儿防备。可是,就算有防备也没用,时方看他面色苍白、身子虚弱,一看便是纵情过度所致,估计随便来个男人,都能很轻易地将他放倒吧。
时方走到笙月身边,说道:“笙月姑娘,你没事吧。”
那被自己的两个随从殴打的公子哥骂道:“你他娘到底是谁!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
不等那公子哥说完,笙月就整理好了衣服,对时方行了一个礼:“多谢时方大人。”
“什么时方不方的……”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两个随从,听到了笙月的声音之后,他整个人都愣住了,“时……时方大人……”
天狼王将常年居住在洛印,其属将“暗影群狼”中,有几个常住在天狼王将的身边,帮助天狼王将去做一些以他的身份不便去做的事情,同时,也帮着维护洛印的治安。这个公子哥是尚书大人之子,对大殷的王将极其属将,自然是比旁人了解得多一些。他深知,每一个属将,都有着大地境界的实力,不是他们这些纨绔子弟能够惹得起的。
另外,且不论眼前这人是不是“暗影群狼”之时方,他的实力,那公子哥见识到了,完全不是自己能够匹敌的。眼下,还是大事化小、小时化了的好。
“那个,不知道是时方大人,在下多有得罪……欸、欸、嗳……”
那两个随从摁住了那公子哥,还想要殴打,时方手一挥,令他们停止了举动。
看着那人狼狈的样子,时方冷冷地说道:“若是以后你再敢找笙月姑娘的麻烦,别怪我不客气!”
“是是是,小人知错了。”那人连忙弯腰拱手赔罪,动作好不娴熟。
“滚吧!”
“是是是,小人这就滚!”那人带着自己的随从,离开了这里。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时方,笙月再一次作揖,说道:“笙月再一次感谢时方大人的相助。”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时方摆摆手,示意笙月不必这么麻烦。
“时方大人的恩情,笙月定然铭记在心,来世做牛做马,一定报答大人……只是,笙月已然心有所属,不能服侍时方大人,还望时方大人见谅。”
“没关系,我也不是为了睡你才救你的。只是,这份恩情,你给我记住了!”
那日之后,时方便成了醉梦阁的常客。他也不请其他姑娘来陪酒,只是每日要一张桌子,等待着舞池之上那位宛若天仙一般的女子降临。这两年来,可以说,笙月能够不让醉梦阁亏本,全靠时方。时方虽然并未让笙月伺候,却付了与之无二的银两。
有人赞赏时方的痴情,也有人说笙月不识好歹,可是众说纷纭之下,这件事也没个定论。
“时至今日,时方大人都在护着笙月姑娘呢!”坐在白驹面前的花魁说道,“哎哟,这真是让我羡煞不已啊!怎么就没有男人对我这么痴情呢?”
“真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啊!”白驹感慨道。
“可不是嘛!”花魁也跟着感慨,“不过,其实时方大人这么喜欢笙月姑娘,完全可以从老板那儿把笙月姑娘给赎了啊!有了笙月姑娘的卖身契,笙月姑娘可就彻底属于时方大人了,时方大人也不必怕其他人惦记笙月姑娘的身子,就是‘才绝’回来了,也不能抢走笙月姑娘。”
“‘才绝’可从来没有把笙月姑娘放在心上。”白驹呵呵一笑。
“唉,这倒是。听说啊,‘才绝’的确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却花心得很,经常在这风月之地寻花问柳,要是笙月姑娘真的跟他在一起啊,指不定要受多大的罪呢!”那花魁说道。
白驹笑了笑,未置可否,倒是打开了另一个话题:“你说说,时方大人,他为什么会喜欢上笙月呢?照理说,他身为属将,又是那样一个翩翩公子,应该不缺女人才对啊!”
“这我倒是不清楚。但是啊,关于这个问题,现在坊间有两个说法。一是因为时方大人得不到笙月,对于很多男人而言,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说不定时方大人也是如此呢?要是时方大人真的得到了笙月姑娘,说不定就没有那么爱笙月姑娘了。二是因为时方大人喜欢这样思想独立的女子,现在不是有一种女子独立的思潮嘛,以时方大人的眼界,可能就喜欢这样的女子。”
“真的是这样吗?”白驹转过头,玩味地看着坐在另一头的时方,此时时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笙月。白驹喃喃道:“这倒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东西……”
“公子,你在说什么呢?”花魁疑惑地问道。
“没什么。行了,你可以走了。”白驹从口袋里摸出了银子,放在桌子上。
“可是,公子,我还没有伺候您呢,怎么就……”
“让你走你就走,哪那么多废话?”白驹瞥了那花魁一眼,然后起身,自己也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