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张,表情复杂,任何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男人不可能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他就是晃神了,这很糟糕,如果不能保存冷静地思考,很容易会露出马脚。
总有一天,克劳德会知道真相,这是他现阶段最害怕的事。
他坐在花坛边缘,按压酸痛的眼窝,顺便让自己冷静下来。他开始想别的事,如果不分散精力,只想着克劳德的话,他一定会发疯。
爱一个人到了极致,难免变得卑微,会言听计从,会事事都以对方为标准。但这样不好,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不能成为爱情的俘虏。他爱他,但不能表现出离开他就活不下去的样子,这是种手段,一种把他拴在身边的手段。
就算被告白冲昏了头脑,他也没有忘记本来的目的。重生是为了和克劳德一起,长长久久地相爱下去,而不是昙花一现的露水情。
“真是精彩的一场吻戏,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你露出不知所措的表情。如果拍下来寄给老头子,估计他会惊得下巴都掉下来。”耳边传来幸灾乐祸的声音,不用抬头也知道是某个有特殊癖好的混蛋。
其实方严早就料到了,如果杰森来参加比赛,控制欲极强的泉一定也跟着来,他不是让宠物顺便乱跑的主人。他掏出烟,狠狠地吸了一口:“我以为你会给杰森套条铁链,关在地下室里折磨。”
“你没说不能给他自由。”泉挑眉,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而且我很想知道你看见杰森出现时是什么表情。”
“那么,你如愿以偿了?”真是神经病一样的嗜好。
“算是吧,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喜欢那只小猫,有点意外。”在他的记忆中,这个冷漠的男人对什么都没兴趣,别说爱谁了,他连自己都不爱。
泉努力在记忆中翻找,隐约想起很多年前的事,方严大概是喜欢过一个很纯洁的女孩,最后没能在一起。那时,他似乎是伤心过一两天,在酒馆买醉,但也没有过多的表示:“那个女的你还记的吗,叫什么丹的,你杀了她妈,后来知道真相发疯的那个。”
“她没疯。”把烟头仍在地上,他又点了一根。
和克劳德在一起时,他无法吸烟,因为小狮子不喜欢烟味,所以逮到机会,就会抽个够本。
“我一直以为你喜欢她。”泉翘起脚,目光落到远处,体检结束的杰森已经走到操场上,一同还有好几个人,似乎在等待全员到齐后测试体能。
“曾经喜欢,如果她没有和沐上床,我想我可能会娶她。你知道我一直想找一个平凡的女孩,结婚生孩子是我最大的愿望,但她不像她的外表那么清纯,这让我很失望。”说到这段往事,方严的表情平静,像谈论天气一样平常,早就不在乎了。
这个女人没能在他心里留下痕迹,有很多原因。
泉点点头:“好吧,我一直不能理解你选择伴侣的眼光,比如小猫,你是认真的?”
“当然。”和喜欢完全不同,他对克劳德是爱!
“可他看上去像个没大脑的蠢货。”泉说了句大实话:“我对这种愣头青没兴趣,还是杰森对我的胃口,光是抽打他紧实的臀部,我就能达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