盥洗成了一种折磨,因为那个人的东西还完好地摆在每一处,疯狂地叫嚣它们的存在。
他的牙刷总和自己的靠在一起,横条毛巾上还有上次打翻的果汁的痕迹,泡澡专用的小鸭子有点旧了;对了,浴室窗台上的拖鞋还没有收进来,防滑垫的图案他也不喜欢,门上的挂饰掉了两个……
方严痛苦捂着头,克劳德的气息弥漫在每一处,他能从任何一件东西联想到他灿烂的笑容。
“克劳德,如果你看到现在的我,一定会说:‘瞧你这一身,邋遢得像个乞丐!’”再次呼唤这个名字,方严木楞地看着镜中的自己,面无血色,挂着两个乌青的黑眼圈,胡茬冒了一脸。这副面孔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疲惫?憔悴?颓废?似乎都不是,也许痛不欲生更为贴切,但他不会承认。
他就这样站着,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心脏好像被一只手抓住,缓缓用力,却迟迟不给出致命一击,剧烈而持续地疼痛着:“可你死了,真可笑!”
他疯狂大笑,笑得喘不过气,神经质地重复:“克劳德,你死了,你这个懦夫!”
两三分钟的癫狂,他终于镇定下来,恢复平时的面无表情。
方严不喜欢表露感情,也不允许自己如此失态,他在悲伤,但到此为止。之后他认真梳洗,把剃须泡沫抹在脸上,一点点刮掉凌乱的胡子。他直视镜中的自己,仿佛看到克劳德像以前一样,顶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从后面抱住他,温柔地说:“亲爱的严,早安。”
克劳德嗓门很大,爱喋喋不休地说废话,一回到家就盘腿坐在沙发上打电动游戏,零食碎屑撒在地毯上也不打扫。方严嫌他吵,而现在,他却觉得这栋房子如此寂寞。
人真是很奇怪的生物,拥有时永远不懂得珍惜,一旦失去,就觉得世界都坍塌了一般,天旋地转,不知所措。
“没关系,都会好的。”打理好一切,方严站在衣柜前选择今天要穿的衣服,这样庄重的场合必须正统一些。黑色西装是必须的,领带不能太花俏,袖扣就拿那对深蓝色的吧,克劳德喜欢蓝色,称它为自由的色彩。
关上衣柜门前,他的目光再次落到挂在角落的外套上。
蓝白相间的运动夹克,衣袖上有些洗不掉的血迹,胸前印着战神头像和mars的字样,是克劳德所属车队的制服。这是多年前他第一次参加达喀尔汽车拉力赛时所穿的队服,这种花色已经绝版了。那一次,他作为车队中最年轻却最有潜力的驾驶员,因为缺少参赛经验和一个优秀的领航员而一败涂地。
不但没拿到任何名次,甚至没跑进非洲赛区。
遗憾而归,克劳德在醉酒之后发疯地捶打玻璃门,弄得满手鲜血,并发誓总有一天要拿下达喀尔拉力赛的总冠军!
这件染血的队服也就成了见证,一直保留下来。
回忆在脑海中盘旋不去,方严呆立良久,觉得眼睛很酸。他捧起带有血迹的衣袖,虔诚地吻了一下,但眼泪始终没有落下来。
克劳德死了,而我还活着,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这样对自己说,是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打开窗户换气,一阵寒风吹来,他打了一个寒颤,头脑却清醒了许多。慕尼黑的冬季,到了早上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