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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1 / 2)

忆的闸门悄然打开,往事如潮涌,他开始拼命地想念刘毅。

疯长的思念犹如藤蔓般恣意爬满全身、钻入皮肤,以血肉灌溉、以生命供养,长出一根根纤细的卷须,开出一朵朵名叫“刘毅”的禁忌之花。

无论多么想念,他也没去找过刘毅。同样的,那天之后,对方便消失在他的生活里,甚至连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他们好像变成了陌生人,明明骨肉同胞,明明近在咫尺,却连见上一面,都难如登天。

刘顺在释怀的同时,又忍不住心痛,这种痛不会写在脸上,也不会形成动作,只是时不时的扎他一下,扎在心脏最疼的地方,让他痛上加痛。

直到后来他才明白,一味的想要放下,反而拽得更紧。

关于放下的种种想法,其实是想通过自我催眠的方式将自己彻底解脱出来。

很遗憾,这个尝试,他失败了。

……

除了偷偷地想念刘毅,偷偷舔砥伤口,刘顺跟以往一样,每天都是笑嘻嘻的,该做的他也会打起精神去做,上课、训练、玩游戏,一个不落,饿了就吃,困了就睡,生活过得简单又平淡,似乎任何事都激不起波澜。

不过有件事倒是令他挺意外的,就是那个叫舒景的人没事儿总爱跑到学校里找他。

他们的年龄相差不大,照理说正是该恣意享受大学生活的时候,可那家伙不在自己学校待着,不和同学们交流感情,天天就像不用上课一样,闲着无聊就往这边跑,想来就来,无拘无束,真是一个大写的逍遥自在。

对于他的频繁出现,刘顺并无异议。他这人挺安静的,安静中又透着冷傲,平时走路鼻孔都是朝天上扬的,总之臭屁得很。好在刘顺大大咧咧惯了,根本不把他这些小毛病当回事儿,每次见面对他都如初见般友好热情,相处了几天后,还觉得他这种矫情又别扭的性子挺好玩的。

就拿他每回过来都提着一袋零食来说吧,明明是特地买来送给刘顺的,他却偏说是自己吃不完准备扔掉的,而且说话时还装得有模有样的,把袋子往刘顺身上一扔,脸上是厌恶嫌弃的表情,就像这袋零食犯了多大的罪似的,令他如此迫不及待地想要摆脱干净。

刘顺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这家伙口是心非的技能绝对满点。

……

这天是周末,刘顺照样起了个早床,因为b市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他们的训练强度也相应上升了一个高度。他很早来到了田径场,太阳刚从地平线探出头来,映得天边一片红,阳光为红色赛道镀上了一层金黄灿烂的色彩,那道代表着青春和热血的红色在金色光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生气勃勃。

跑道上有人正在挥洒汗水,刘顺活动了一下筋骨,加入到晨练的队伍中。

从六点半跑到八点半,一起训练的队友陆续散去,只有刘顺一个人还是精神抖擞的,好似不知疲惫般,一遍一遍地跑着圈,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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